2024年2月9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略))2024年2月9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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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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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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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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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略)
1
(略)(略)新建项目
(略)西楼1-5楼
(略)
(略)
(略)西楼1-5楼,
(略)的楼房,
(略)新建项目。
1、废水部分:
(略)须采取“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产生的门诊及病房废水、生活废水须经预处理后,
(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表2预处理标准后
(略)(略),并送芦村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部分:须对产生的废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表1、表2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表3标准;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在污水处理站50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设置环境敏感目标。
3、噪声部分: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医用设备进行合理规划布局,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尽量远离敏感目标,
(略)红线35m范
(略)内昼间≤45dB(A),夜间≤40dB(A)。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生活垃圾、药渣、废药品包装物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
(略)
(略)9
(略)@163.com
公开时间:2024年2月9日~2024年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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