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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执行十五省(区、市)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SHLM-YD2023-1)中选结果(第三期国采接续)落实网上采购和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所属地区:安徽 发布日期:2024-03-01
所属地区:安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药采﹝2024﹞18号
各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扩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改革成果,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十五省(区、市)联(略))有关要求,(略)上采购和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安徽省)(略)(略)(略))在“(略)”中,设置新增“十五省(第三期国采接续)中选”和“十五省(第三期国采接续)备供”两个项目,(略)上采购目录详见附件1和附件2,(略)目录查询。
二、(略)供应,当主供企业无法满足供应(略)场需求时,由省局确认后,备供企业可按照有关程序获得主供中选身份。
三、中选企业是药品质量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遴选有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的配送企业承担配送任务,尤其是要确保边(略)基层医疗机构的配送供应,并按期与相关医疗机构签订购销合同。
四、中(略)上配送关系(网上勾选配送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
五、各医疗机构要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略)上确认。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略)用药目录的调整,按时调整中选药品采购价格并签订购销合同,确保中选药品采购、使用衔接顺畅。
六、(略)上签订方式:(略)
七、全省3月10日统一实施。各医疗机(略)上集中采购相关工作。
附件1:《十五省(第三期国采接续)(略)上采购目录》.pdf
附件2:《十五省(第三期国采接续)(略)上采购目录》.pdf
附件3:网上勾选配送操作手册.zip
附件4:(略)上签订操作手册.zip
(略)
2024年3月1日
普通附件:附件1:《十五省(第三期国采接续)(略)上采购目录》(人工处理).xlsx附件1:《十五省(第三期国采接续)(略)上采购目录》.pdf附件2:《十五省(第三期国采接续)(略)上采购目录》(人工处理).xlsx附件2:《十五省(第三期国采接续)(略)上采购目录》.pdf附件3:网上勾选配送操作手册.zip附件4:(略)上签订操作手册.zip
(略)注册登录下载:https://(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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