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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鲁0211破14号青岛瑞星海藻工业有限公司土地及资产拍卖

所属地区:山东 - 青岛 发布日期:2024-03-01
所属地区:山东 - 青岛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竞买公告
(略)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4月1日10时起至2024年4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上(网址:(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略)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略)
3、管理人将配合竞得人办理相关手续,可能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略)破产清算案件的顺利推进,公开、高效、透明选定评估机构,依据(略)人民法院执破协同实施方案,在管理人全程参与下,(略)(以下简称“评估机构”)为本案评估机构,(略)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机器设备、存货等财产进行价值评估。本次资产处置评估价值以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
二、拍卖标的物
(略)(略)东(现路名:(略)北、民欣街东)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设备。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详见附件)
根据南国用(2005)字第704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8366.0㎡;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5年11月16日。
根据2023年11月10日获取:(略)
根据(2023)第284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记载:2019年(略)政府批复的(略)控规,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及部分公园绿地。
(二)地上建(构)筑物
1、车间,(略):房权证初私字第002782号,混合,面积95.83㎡。
2、车间,(略):房权证初私字第002782号,钢混,面积523.39㎡。
3、储水池,混合,面积4096.20m³,未办产权证。
4、平房,混合,面积95.87㎡,未办产权证。
5、煤棚,面积531.17㎡,未办产权证。
6、院墙,长度550.05m。
(待处置地上建筑物的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三)设备
设备主要为锅炉及配件、配电柜、配电箱等。
(待处置设备的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设备的拆除、清运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以上标的物评估价为:15,502,192.00元,现确定起拍价为15,502,192.00元,保证金为15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次(或10万元的倍数)。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最迟不得晚于开拍前十日与本管理人联系。(联系人:(略)
三、特别提醒1、地上部分建筑物及构筑物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关于本拍品面积、结构、新旧程度、相邻情况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各事项,郑重提示各竞买人:管理人对外观、结构调整、面积差异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各项情况均不作担保,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参与竞买,则表示竞买人无条件同意管理人按照现状交付为准,并且实际面积以办证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如交付的情况与评估明细表中罗列的具体情况不一致,均以现场情况为准。
2、因受国家产业政策等影响,对于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等,管理人再次提醒竞买人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调查了解相关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环保要求,以及竞买人新开工或者新开业项目的立项、审批、环评、消防等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等后审慎购买。
3、关于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请竞买人自行调查、充分了解。管理人特别提示竞买人,本次拍卖不构成对无证房产、土地后续事宜以及设备类资产过户、交付等的担保,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管理人在此提醒竞买人审慎购买。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同意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5、有关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产业定位、限购、税费清缴、环保相关的政策和法规,由竞买人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了解、咨询、核实,相关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其对拍卖标的物情况、本拍卖公告和本次拍卖须知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和接受。竞买成功后,竞买人不得以未咨询相关政策或对标的物不了解为由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6、管理人不保证水、电、煤气等能够正常使用,相关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如有原户口、营业执照等难以迁出、注销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7、除明确规定不得参与竞买的主体外,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8、买受人付清成交款前,标的物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买受人付清成交款后,标的物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9、参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略)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10、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11、因破产程序需要,标的物成交前,管理人可随时撤回拍卖,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自2024年2月29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止(周末、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李律师(电话:(略))。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或线下服务商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竞价前,(略)并通过实名认证,(略)上报名。同时到管理人处登记报名,递交书面报名资料。未同时到管理人处登记报名的,不影响参与竞买标的物。
六、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向破产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履约缴费证明等,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未被管理人确认为优先购买权人或逾期未提交证明的,不影响参与竞买标的物。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略)
1、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略)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如需办理登记等手续,均由竞买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拍卖标的成交后,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各自依法承担。
管理人不保证水、电等设施能够正常使用,水、电等设施变更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交付前拖欠的水费、电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有意者请在竞拍前到税务、不动产、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自行咨询了解。
本次拍卖,委托拍卖的管理人不承担无法开具发票的风险。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不能过户的风险,因标的物现状或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不能办理、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因办理二次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等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本标的物存在0.5%的软件服务费(上限为50万元)由买受人承担。
2.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略)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15日内缴入破产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名:(略)管理人
开户银行:(略)黄岛薛家岛支行
(略)(略)(略)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大,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
4、竞买人悔拍或未按时支付余款的,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保证金在用于支付本次和后续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后,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成交价款(不限次数)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1.(略)拍标的物后,(略)将自动生成拍卖文件,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竞买人付清全部成交款后15-20个工作日内,竞买人(自然人本人;单位:(略)
2.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要求移交拍卖标的物,超过20日不办理手续要求移交拍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逾期超过60日不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拍卖标的物的,视为放弃,管理人有权另行处理,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3.如本次拍卖标的物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物不能如期交割的,管理人概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一、拍卖标的物的相关瑕疵披露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2、拍卖土地以现状进行拍卖,以不动产登记机关的最终确权为准,破产管理人对此不作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拍卖房产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动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参照评估报告以现状为准。破产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5.参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略)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6.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
7.遇有特殊情况,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程序需要随时中止拍卖程序。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略)管理人
2024年2月29日
附件(略)拍卖.jpg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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