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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发布日期:2024-03-04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商项目
更新时间:2024/03/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辽宁省(略)《民事裁定书》,(略)(略))提出的重整申请,(略)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0年10月15日,(略)管理人提出的申请,(略)等四十家企业(以下简称“(略)等九十二家企业”)采用实质合并重整方式:(略)
(略)的重整工作,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的最大化,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同时接受各方的监督。本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略)的尽职调查,也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一、公司概况
(一)(略)基本情况
(略)成立于2013年3月26日,登记机关宽甸满族(略)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略)(略),法定代表人李维龙,注册资本14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地址:(略)
(二)项目资产基本情况
1、(略)主要资产
(1)不动产房屋:位(略)处使用,后曾作为办公场所。目前该建筑已停用。
该建筑不动产登记共分为4件房产证,具体为:辽(2018)(略),建筑面积为5,137.02平方米。
(2)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共两处,于2013年5月开工建设,总建筑面积为120,883.24平方米,共6层(地下1层,地上5层),分别为:位(略)鸭绿江大街“兴隆欢乐城”A区的“(略)”百货商场以及比邻的“宽甸兴隆第七街”商铺,两处在建工程彼此连通为一个整体,其中百货商场((略))建筑面积为61,610.06平方米,第七街建筑面积为59,273.1平方米。
(3)无形资产:3宗土地使用权,宗地面积合计34,260.60平方米,分别为(略)B059售楼处土地,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6,865平方米;(略)土地,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面积为14,775.20平方米;辽2018(略)D7街土地,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面积为12,620.40平方米,以上土地开发程度均为六通一平。
重要提示:以上资产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
2、(略)位优势
项目距离宽甸(略)1公里,区域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略)商圈。项目周边住宅密集,兴隆欢乐城、万江首府等居民住宅为本项目储存了大量的步行客群。周边设有101路、103路、105(略),更有大型停车场,交通非常便捷。
3、资产特色
除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便利的交通环境外,本项目建筑规模在宽甸首屈一指,具有良好的升值空间。
4、重要提醒
项目在建工程已停工约10年,尚未通过验收,意向投资人交付前需进行补充、修缮、质检、安检等工作,需另外承担续建费用、税收费用。
(三)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24日,合计12笔债权,申报金额总计为208,733,176.51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3笔,申报金额为199,319,018.25元;职工债权3笔,申报金额为489,103.25元;税款社保债权2笔,申报金额为1,136,071.21元;普通债权3笔,申报金额为7,788,983.8元。管理人审查确认9笔债权,确认总金额为26,227,228.13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1笔,确认金额为22,929,261.67元;职工债权3笔,确认金额为489,103.25元;税款社保债权2笔,确认金额1,126,663.21元;普通债权3笔,确认金额为1,682,200元。
二、重整价值
(略)陷入债务困境的主要原因为资金周转问题,但企业本身仍具有重整价值,拥有着极其可观的项目提升空间。
该项目附近如兴隆大家庭,万江首府,帝景苑,金(略),水岸豪庭等(略)居民人数较多,(略)场的开发。县政府拟在宽甸兴隆附近建设(略)场,通过建(略)场,活(略)域市场气氛,带动经济消费,从而提升此处在建工程的商业价值,再利用招商引资的手段,引进新的战投方,来盘活此资产。
三、招募目的
(略)重整工作,(略)向好发展,重整投资人需向债务人提供资金及资源支持,优化债务人资产负债结构,同时,结合债务人的需求,有效助力债务人整合现有资产和资源,(略),以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本次招募工作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略)
四、招募须知与条件
意向投资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同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略)重整相适应的经营与管理能力。拥有商业综合体等经营管理经验或并购整合经验的优先考虑。
3.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应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可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招募,但联合体中至少有一个投资人符合上述资格条件。
5.根据重整工作需要,管理人认为意向投资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五、招募流程
(一)招募公告
管理人将在“(略)”以公告形式公开招募和遴选投资人,重整投资人遴选的报名工作从公告日开始。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略)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包括主体介绍及作出报名参加投资的真实意思表示);
(2)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的证明材料或者书面承诺;
(3)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遴选的,需要介绍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投资人遴选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决议(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如有);
(5)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三年度的财务报表;
(6)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7)(略)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3.邮寄地址:(略)
(1)地址:(略)
(2)联系人:(略)
(三)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7天的补正期。合格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及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并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至管理人提供的指定账户(可联系管理人获取:(略)
(四)尽职调查
合格的意向投资人应在收到管理人书面确认初步筛查结果后的3日内,签署保密协议并缴纳保证金,并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期为30日,自报名期届满之日起算,管理人将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五)提交投资方案
合格的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期届满后的3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重整投资方式:(略)
(六)遴选
管理人在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组织遴选工作。管理人可以组织法院,政府部门等有关各方组建遴选委员会,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评审,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同时将评审结果告知各意向投资人。
(七)签署协议
在确定重整投资人后,管理人将向(略)中级人民法院上报遴选结果,同时与重整投资人商谈《重整投资协议》,待债权人会议和(略)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后,管理人将与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应接受《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按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投资款并履行其他相关义务,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报名保证金有关说明
在意向投资人递交《重整投资方案》之前,报名并缴纳报名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书面明确表示不参与重整投资的,管理人在接到意向投资人书面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报名保证金;在意向投资人递交《重整投资方案》后,被选定意向投资人拒不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管理人有权没收该意向投资人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并有权重新选定意向投资人;未能通过报名环节资格审查及未入选的其他意向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管理人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项目投资。
特此公告
(略)管理人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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