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十师183团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2024年第十师183团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略):E
(略)40088)已由第十师
(略)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实
(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3.工程规模: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1.05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如下:新建田间加压滴灌0.38万亩,建设泵房5座(含首部设备),沉砂池3座,
(略)1套;建设10KV
(略)0.7KM;清淤排渠21.88KM,配套桥涵17座;建设机耕道20.55KM,配套桥涵37座;耕地地力提升490亩(捡石头)。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略)
标段名称:
(略)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
(略)(略)
2024年第十师183团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1.05万亩,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加压滴灌工程0.38万亩,建设泵房5座(含首部设备),沉砂池3座,
(略)1套;建设10kv
(略)0.70km;清淤排渠21.88km,配套桥涵17座;
(略)20.55km,配套桥涵37座。耕地地力提升490亩(捡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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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条件:1、资格条件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无连续亏损。(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未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未处于不良行为限制投标期内。2、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参与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安排同一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投标,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略)
四、投标须知注:投标单位:
(略)
(略)通知公告《
(略)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
(略)启用“标证通”的通知》、《
(略)(略)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略)
2.领取方式:
(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0日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
(略)
九、
(略)
十、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十师农业农村局
十一、联系方式:
(略)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地址:
(略)
新疆
(略)
联系人:
(略)
聂珊珊
联系人:
(略)
王欣欣
电话:
(略)
电话: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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