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2024年度日常变更调查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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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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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
(略):JSZC-320111-NJT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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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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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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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算金额:114.5万元
5、最高限价:114.5万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
(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2024年度日常变更调查项目,关于本次采购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7、履行合同期限:约12个月,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数据上报。具体以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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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
(1)依据
(略)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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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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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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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范围内甲级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包含界限与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
(略)工程)(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
(略)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根据《
(略))有关规定,凡在南
(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
(略).cn)或“
(略)(略)”(
(略).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
(略)
(略)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
(略)(略)”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
(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
(略)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
(略)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
(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略)(略)客服电话:
(略);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
(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三、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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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24年03月06日至2024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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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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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文件: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3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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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3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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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2、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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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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