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广州联通2023年莲溪大道等4段管道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3-05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对广州联通2023年莲溪大道等4段管道采购项目((略):GD-Z-WZ-23-2837;采购代理机构:(略)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采购人:(略)
1.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
2.供应商名称:(略)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本项目由于“涉及资源环境限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原因,拟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略)
3.2选择该单位:(略)
(1)根据工信部有关文件精神(工信部联通[2008]235号、信部规[2005]330号,要求各通信运营商之间通信基础设施联合共建、共享。
(2)广州南沙(略))明确“三、(略)(略)电信局、(略)电信局、市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局等单位:(略)
(3)广州南沙(略))中的《南沙(略)基础设施综合管线建设暂行实施办法》明确“二、各管线业主的任务分工:4、通信(弱电):(略),负责南沙通信(弱电)管线的投资并实施同沟同井建设。”
(4)(略)(略)的函》(穗南资函[2004]24号)明确“(略)-(略),该司将在南沙(略)建设指挥部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负责南沙(略)(略)项目的统一建设实施工作”。
(5)(略)文件《关于广州南沙(略)),明确规定南沙(开发)区通信(弱电)(略)(略)按照同沟共井方式:(略)
4.发布公示的媒介
(略)(略))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5.公示期限
自2024年3月5日至2023年3月8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略)
6.联系方式:(略)
(1)疑问
应答人或潜在应答人关于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设定资格、商务、技术、采购流程等存在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的:
采购代理机构:(略)
采购代理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蔡怡菁、吴志超、裴相斌、陈光理、齐苑君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2)异议
应答人或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开评标等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等规定,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
采购人:(略)
地址:(略)
电话:/
电子邮箱:(略)
(3)举报
应答人或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人:(略)
纪检监督邮箱:(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日期:2024年3月5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