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债权的营销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略)债权进行处置,截至
(略),债权总额10,270,905.1元,其中债权本金7,621,500.66元,利息2,553,722.44元,其他权益95,682元。(以上利息计算以最终合同、法律文书约定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为准)。担保方式:
(略)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该企业成立于2002年,位于
(略)灵武北郊,经营范围:白酒、黄酒、配制酒的生产及销售。注册资金800万,企业性质:
(略)(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王建宁持股85%、王伟持股15%。该企业目前正常经营。
三、抵质押物基本情况
企业以其位于
(略)啤酒厂西侧7961.09㎡厂房及21853㎡土地作为抵押。
四、保证人基本情况
(1)王建宁,男,汉族,住宁
(略)。(2)王伟,男,汉族,住宁夏
(略)沙
(略)。(3)甘佳滋,女,汉族,住宁
(略)。
五、资产亮点
该项目抵押物现为债务人自用,酒厂于近年翻新且被认定为
(略)非物质文化遗产,酒厂仍具备生产销售能力,具备一定还款能力。
六、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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