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庭外重组招募战略投资人公告
(略)(
(略))的申请,
(略)通过庭外重组程序纾困,
(略)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略)清算组。为继续依规、
(略)庭外重组工作,
(略)人民政府于2024年1月23日出具《
(略)星河湾项目预重整府院联动工作部署》的文件,
(略)今后庭外重组工作遵循的原则和各方责任分工。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源整合、有效推进庭外重组程序,清算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战略投资人,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略)成立于2007年4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俞正宏,注册地址:
(略)
二、
(略)唯一开发的星河湾项目位于
(略)未开工。地下车库完成90%。
销售情况:住宅销售3号楼、5号楼103套10,737.34平米,均价每平米
(略),总价
(略)元,已收房款
(略)元;商业销售9套,611.19平米,均价
(略),总价
(略)元,已收房款
(略)元。
三、招募战略投资人的条件本次招募采取战略投资人报名并由投资人负责联合合格施工方及工程管理方和销售方一并报名并出具相应方案的方式:
(略)
1.建设工程施工及其款额
包含6#、7#、8#、9#、10#、11#、12#号楼的后续工程,项目地面以下部分的工程,
(略)、绿化、亮化等工程。前述全部的工程造价待设计完成后,按施工图编制预算。工程施工必须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订高效且科学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施工,除发生不可抗力外,不得因任何原因中途停工,从而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2.项目销售及其费用
包含“星河湾”项目整体剩余商品房、地下车位等全部资产的销售和商业运营。项目销售必须制订科学合理的销售计划和定价方案,并按照销售计划完成销售目标和任务,实现房屋及时变现。
3.项目开发管理及其费用
包含“星河湾”项目整体的开发管理和成本管控。项目开发管理必须制订科学合理的代建和工程管理方案,负责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全流程管理工作,保证项目所必须的正常经营资金和报批报建费用等。
四、招募战略投资人的条件1.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意向投资人必须以本人名义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同时报名人应联合具备资质的建
(略)重整工作的实施方案。
2.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一年以上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备其所在行业与本项目匹配的行业资格或相关资质(房地产开发资质及续建工程施工资质均应为各自领域二级以上资质),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专业能力进行本项目的预重整投资。
3.意向投资人拥有房地产开发行业经营、管理或工程建设经验的,或拥有房地产企业重整成功经验及成功案例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五、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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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交书面《投资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含招募的三项工作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资质、业绩情况介绍及资金实力证明,以及意向投资人(含三项工作实施主体)的资金投入计划、施工方案和节点计划、销售计划、偿债计划等。
3.意向投资人提交招募范围中三项工作实施主体各自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自具备资质条件的证明文件(均须加盖本企业公章)。
4.意向投资人应书面委托一名代理人参与本次投标,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及权限和有效期限,由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5.提交书面送达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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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应在向清算组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足额按期交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伍佰万元(¥
(略).00元)整,未按期交纳的,不视为有效报名。意向投资人在交纳保证金后书面通知清算组放弃参与本项目投资的,或者经清算组审查该报名人身份、资质及提交报名材料不符合本公告要求,或者经考察报名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后续谈判条件的,清算组可无息退还该报名人所交保证金。
7.报名人提交的除申请书之外的书面材料均应采取密封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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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时间、地点:
(略)
2.报名地点:
(略)
3.报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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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后续工作安排1.清算组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在报名
(略)战略投资人(含三项工作实施主体)。
2.如只有一家意向投资人(含三项工作实施主体)完成报名程序并缴纳保证金,
(略)重整工作要求的,
(略)战略投资人(含三项工作实施主体)。
3.经确定的战略投资人在与清算组签订《保密协议》后,可按清算组要求开展相应谈判并及时签订《投资协议》
(略)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预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修订。
4..
(略)战略投资人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未中选的报名人所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中选战略的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者重整投资款的一部分。
5.如报名人在报名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资质文件、虚假业绩证明、虚假财务报表、虚假诚信证明等,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略)庭外重组工作造成阻碍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其他事项1.
(略)清算组编制,解释权归属清算组。
2.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报名人及意向投资人的联合合作机构同等适用;清算组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终止本次投资人招募活动。
3.本公告所述信息不构成对债务人企业现状的最终表述及承诺。
4.本公告并非邀约文件,不具有邀约或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略)清算组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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