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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所属地区:江苏 - 常州 发布日期:2024-01-30
所属地区:江苏 - 常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政府采购
更新时间:2024/01/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区财政局,常州(略)财政局,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略)
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是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有效举措。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略)
一、落实绿色采购主体责任
采购人:(略)
二、开展绿色采购需求管理
采购人:(略)
三、执行绿色采购需求标准
采购人:(略)
四、落实绿色采购政策要求
1.优先或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采购人:(略)
2.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采购人:(略)
3.推广应用绿色建材。(略)、综合体、展览馆、(略)、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委托代建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作为试点工程项目,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优先采购可循环可利用建材、高强度高耐久建材、绿色产品部件、绿色装饰装修材料、节水节能建材等绿色建材产品,拓展绿色建材在政府采购工程中的应用,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实行绿色建材电子化采购交易,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2025年起,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实现政策实施全覆盖,鼓励社会投资项目采购和使用绿色建材。
4.(略)绿色转型。(略)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加强采购需求管理,(略)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文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略)
5.加大新能源车船采购力度。采购人:(略)
6.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采购人:(略)
五、有关工作要求
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府绿色采购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加大政策宣传,督促预算单位:(略)
各主管预算单位:(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财政局
2024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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