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2024-2025年度绍兴市公务出行用车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2023-12-0006)

所属地区:浙江 - 绍兴 发布日期:2024-01-11
所属地区:浙江 - 绍兴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潜在供应商:
(略)作为征集人,受(略)财政局、(略)(略)财政局、(略)(略)财政局、(略)(略)财政局委托,就“(略)年度(略)公务出行用车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次公开征集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略)
项目名称:(略)
最高限制单价:详见征集文件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公务出行用车服务,是指响应供应商为(略)本级、(略)(略)(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略)
本项目下设置两个采购包(标项):
标项
内容
最低优惠率
1
公务出行用车服务一(9座以上包车,含驾驶服务)
不低于5%
2
公务出行用车服务二(9座(含)以下租赁,含驾驶服务)
不低于5%
供应商可选择上述一个或全部标项进行响应,同一标项不得拆分。具体以征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采购人:(略)
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的第六条之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等各类所有制企业及机构;
(2)标项1: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标项2:本标项要求联合体响应,且联合体家数为两家。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汽车租赁备案信息证明。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联合体另一方提供驾驶服务。(汽车租赁经营者和提供驾驶服务的供应商不得有投资关联)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单位:(略)
5.标项1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标项2要求联合体参与响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6.(略)(分支机构)直接参与响应。
三、获取:(略)
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期间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略)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
开启时间:2024年1月25日9时00分00秒
开启地点:(略)
方式:(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略)-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略)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征集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公开征集电子采购)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公开征集电子采购):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略)(略))”进行招投标(公开征集电子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响应)文件;②投标(响应)准备:(略)--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略)-下(略)登录或者使用CA(略);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略)
1.征集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7
(略)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略)
CA问题联系电话:(略)
(略)年度(略)公务出行用车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docx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