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3月24日10时至2024年3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法院账户名:
(略)人民法院,
(略)址:
(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山东
(略)住宅房地产
起拍价:
(略)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
(略)。
该标的
名称:
(略)
坐落:山东
(略)住宅。
规模:主房建筑面积为281.40平方米。
用途:住宅。
权属登记情况:
(略)查询结果证明、
(略),所有权人:吴明伟、李新荣;截止价值时点,产权清晰。
具体拍卖标的物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格
(略)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
(略)
五、特别提醒:
1.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标的物权属转移中的税费承担情况,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根据法释(202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相应法律后果等内容,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六、其他相关条件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转让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由买受人自行核实。
十、
(略)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3月30日18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帐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4)鲁0781执恢116号拍卖余款”。
1、银行付款方式:
(略)
户名:
(略)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
(略)(略)支行营业部
(略):
(略)(略)
2、拍卖未成交的,
(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略)上充值银行。
(略)查询,网址:
https://
(略)-1659.html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略)(高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司法辅助机构及拍卖流程咨询:
(略)(王经理:
(略)
法院咨询电话:
(略)(高法官)
京东技术咨询:
(略)
(略)客服电话:
(略)
(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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