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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环境水务有限公司光明泥渣净化厂余土余砂清运处置服务项目澄清公告【其他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3-08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光明泥渣净化厂余土余砂清运处置服务项目((略):FW(略))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28页“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补充以下要求:
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要求投标人提供有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私章)和加盖公章后的原件方为有效;
2.提供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代表须为投标人单位:(略)
二、投标书文件新增“投标书附表4”,格式如下:
承诺函
本人XXX((略)码:XXXXXXXXXXXXXXXXXX)代表XX公司参加XX项目((略):XXXXXX)投标。在此,本人郑重承诺,本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方不存在雇佣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XX公司已核实上述承诺内容。如承诺不属实,XX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
1.宣布XX公司投标废标。
2.取消XX公司的中标资格。
3.列入投标黑名单。
4.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出具日期:年月日
特此说明。
(略)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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