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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居委会“隔涌”(土名)地块一项目勘察设计答疑澄清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佛山 发布日期:2024-03-08
所属地区:广东 - 佛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GC2024(SS)XZ0011
项目名称:(略)
答疑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3月8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3月25日
一、答疑内容
1、问:《(略)城市森林花园住宅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文件无法找到出处,是否可提供相应文件?
答:不提供,投标人结合自身对第4代住房的认识提供投标方案。

2、问:《(略)(略)(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示,用地南北两侧紧邻公园绿地,西侧存在虚线绿地;根据附图1宗地图,西侧无虚线绿地。是否以宗地图为准,无需在西侧考虑虚线绿地?
答:以宗地图为准。

3、问:地形图所示,北江凤凰公园与用地北侧有现状设施相连,是否需保留地块与用地的连通口部?
答:保留。

4、问:按总计容13.8万方,住宅户型套数不少于550套算,户均面积达到250㎡,面积较大,请问住宅套数最多几套与户型面积最小多少方可以接受?
答:按规划要求住宅户型套数不少于550套,建筑面积170平方米以下住宅户型不少于总住宅户型套数的10%,具体户型数量及面积请根据规划要求进行合理设计。

5、问:根据招标文件3.7条,要求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是指技术标方案中,只能有一套总图及户型方案吗?
答:只需提供一套方案。

6、问:可否提供招标文件中附图1(如下图)(略)信息的CAD电子文件?
答:可以,详见澄清文件附件。

7、问:户属空中花园的面积不小于住宅套内建筑面积的40%,是否已包含《(略)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优(略)规划管理促进产业发展提(略)建设品质的若干意见》提及的住宅20%阳台率?
答:已包含。

8、问:红线截取部分,是否指上层住户所设置的阳台、窗户不得影响私密性?还是指上层住户不得设置阳台、窗户?若空中花园上层住户设置有雨棚或挑板,作为视线遮挡措施,保证住户私密性,是否可设置阳台、窗户?若上层住户窗户设置于空中花园绿化投影范围,是否归类为不影响私密性的阳台、窗户?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九、技术要求”合理设置阳台、窗户朝向,确保私密性。

9、问:(略)是否需按佛规与国家现行规范考虑退距及间距要求?
答:按佛规与国家现行规范考虑。

10、问:《(略)(略)(略)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所示,(略)(略)),但地形图及附图1宗地图中无相关描述,(略)考虑?并仅靠用地红线及周边建筑考虑项目建筑退距?
答:(略)考虑。

11、问:本项目勘察费计算中未包含地形测绘、钻孔波速测试及抽水试验等费用,是否按实际发生计取费用?
答:按实际发生计取,但工程勘察费结算价不能高于工程勘察费招标控制价。

12、问:场地平整是否由甲方单位:(略)
答:场地基本平整完成,招标人:(略)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6质量要求”第9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删除“(略)其他质量要求:本项目作为《(略)城市森林花园住宅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试点项目,要求满足《城市森林花园住宅设计标准》(T/CECS(略))和国家、省的其他相关规范要求,以及《(略)城市森林花园住宅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条款。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作相应删除。

2、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定分离办法“定量评审表”(略)(略)(1)技术标明标评分标准“5.建筑效果图展示”第49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投标人提供能反映项目建筑空间布局的建筑效果图:
1、提供总体效果和局部鸟瞰效果图,每提供一个得1.5分,共4.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鸟瞰效果图规划空间布局表达清晰,效果较好的,加0.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2、提供低点透视效果图,每提供一个得1.5分,共4.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设计新颖、独特,构思巧妙,能较好地体(略)森林花园住宅特点,加0.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投标人提供能反映项目建筑空间布局的建筑效果图:
1、提供总体效果和局部鸟瞰效果图,每提供一个得1.5分,共4.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鸟瞰效果图规划空间布局表达清晰,效果较好的,加0.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2、提供低点透视效果图,每提供一个得1.5分,共4.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设计新颖、独特,构思巧妙,能较好地体现第4代住房特点,加0.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3、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定分离办法“定量评审表”(略)(略)(2)资信标评分标准“5.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情况”“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第53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设计批复(批准)或施工图合格证(施工图审查文件)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80000平方米(或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每项得2分,最高得2分。
【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③设计批复(批准)或施工图合格证(施工图审查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关键页须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时间、工程规模或投资金额、业绩类型等)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业主方的联系人:(略)
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设计批复(批准)或施工图合格证(施工图审查文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80000平方米(或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每项得2分,最高得2分。
【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③设计批复(批准)或施工图合格证(施工图审查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关键页须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时间、工程规模或投资金额、业绩类型等)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业主方的联系人:(略)

4、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勘察设计基础资料“2.其他说明”“九、技术要求”第153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删除“6、上述技术要求未尽事宜,可参考《城市森林花园住宅设计标准》(T/CECS(略))及国家、省的其他相关规范要求执行。”条款。

三、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1)本答疑与澄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澄清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澄清或补充。
(2)如本答疑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3月29日9时30分。
(4)本“答疑与澄清文件”共4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方式:(略)
2024年3月8日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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