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债权的营销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略)债权进行处置,截至
(略),债权总额5,821,663.19元,其中债权本金3,700,514.9元,利息2,121,148.29元,其他权益0元。(以上利息计算以最终合同、法律文书约定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为准)。担保方式:
(略)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8年09月23日,
(略)(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潘桂斌,注册资本50万元,住
(略),经营范围加工,销售:纸品。
三、抵质押物基本情况
(略),原债权人提供资料中未见该抵押合同资料,根据(2015)星民初字第808号判决可见:
(略)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一份,
(略)提供财产做抵押担保,担保范围为上述债权合同所述的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抵押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抵押财产为:半自动复卷机I台,型号ZE-FJ-B,生产年份为2008年6月,用途为卷简纸,分切机I台,生产年份为2010年5月,用途为分盘纸,带锯机1台,用途为切纸;切纸机1台,用途为切纸。
四、保证人基本情况
本债权合同共7位保证人,
(略)、
(略)、
(略)、袁顺成、潘桂斌、蒋智斌、李世坤。
五、资产亮点
债权有抵押、保证担保,有一定价值提升空间。
六、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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