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贺州市]广西贺州市三和石材有限公司67%股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24GX2000003)

所属地区:广西 - 贺州 发布日期:2024-03-13
所属地区:广西 - 贺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标的名称:(略)
(略)67%股权
(略)
BBWCQJY23-96(3)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1月25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2月26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标的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略)
(略)
注册地(住所)
(略)水岩坝
(略)类型(经济性质)
(略)
法定代表人
陆兵
成立时间
2004年10月13日
注册资本(万元)
1474.153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略)(略)
所属行业
采矿业
经营范围
矿业投资:矿产开采;矿产品加工;石材、工艺品、塑胶制品、陶瓷、水晶玻璃制品及配件的销售;矿山设备、建材贸易;工业产(略)、土地项目投资开发:电子商务;仓储服务;(略)运输;矿山开采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9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略)
前十位股东名称:(略)
持股比例(%)
1
(略)
67%
2
韦发耀
33%
内部决议
(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略)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0.63
0.69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0,232.53
11,038.68
-806.14
审计机构名称:(略)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南宁分所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略)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3年7月31日
19.58
18.39
18.39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0,574.88
11,362.63
-787.75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略)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2年12月31日
0
0.63
0.69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0,232.53
11,038.68
-806.14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略)
(略)
中通评报字[2023]31105号
评估基准日
2022年12月31日
核准(备案)号
TZJT(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略)
(略)
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略)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25,913.93
11,038.68
14,875.2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966.42万元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略)340229B
(略)类型(经济性质)
(略)(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6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7%
转让方决策文件
(略)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纪要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广西壮族(略)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略)
批准单位:(略)
(略)2023年第六次总经理:(略)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质取得所有权;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是。截至2023年12月31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的借款债权本息共计11819.155324万元。其中:本金为10,231.800000万元,利息1,587.355324万元。受让方在付清股权成交价款后的30个工作日内,需替标的企业偿还转让方持有的上述债权,债权金额为最终借款本金加上利息之和(利息计算至付款日)。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放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略)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1.风险提示。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及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标的企业介绍:标的企业成立于2004年10月13日,注册资本1474.1533万元,经营范围:矿业投资:矿产开采;矿产品加工;石材、工艺品、塑胶制品、陶瓷、水晶玻璃制品及配件的销售;矿山设备、建材贸易;工业产(略)、土地项目投资开发;电子商务;仓储服务;(略)运输;矿山开采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资料在交易所备查。
4.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显示:
(1)标的企业2019年1月取得(略)自然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主要资产为广(略)水岩坝大理岩矿的采矿权,矿区面积1.259平方公里,开采期限15年(含建设期1年),年生产规模为36.3万m3。开采矿种为饰面用石料(大理石),开采方式:(略)
(2)标的企业拥有房屋建筑物1项,为流动炸药库,位于广(略)水岩坝大理岩矿山内,建成于2010年4月,钢混结构,层高约3.3米,建筑面积13.2平方米,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目前由于无危险品仓储许可证,且无存放炸药需求,于评估基准日已封闭报废,不能继续使用。
(3)标的企业拥有的设备类资产为16台电子设备,主要为电脑和打印机等。电子设备分别购置于2017年至2021年间,基本能正常使用。
(4)租赁事项:
①标的企业租赁了位(略)(含公摊)及负一层的车位1个,租期1年,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止,租金按月支付。
②标的企业因开发矿产资源的需要租赁了(略)里宁村的山场,(略),背至十四沟北、胡鸭塘,南到大塘,西至烂岭,东至雷劈窝范围开矿使用。租期30年,自2006年12月7日至2026年12月6日止,租金按年支付。
③标的企业与出租方签订了《山场承租协议》,租赁(略)养民冲大冲口一带的山场作经营,租赁期20年,自2008年10月13日至2028年10月12日止。后又分别于2009年4月、2011年7月与同一出租方签订了《山场承租补充协议》,租赁了蓝线圈定出租范围内的小方块。
(5)抵押事项:标的企业分别于2022年8月31日、2021年12月29日向转让方借款3785.8万元、4000万元,借款本金合计7785.8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1年,提供的抵押财产为标的企业所持有的采矿权。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一直未偿还本金与利息。
其他未尽事项请意向受让方查阅相关备查资料。
5.重要业务合同情况:
(1)(略)签订《(略)(略)水岩坝大理岩矿开采总承包合同》,合同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34年1月22日止。(略)通过投标方式:(略)
(2)标的企业于2021年3月与(略)凤山马鞍山采石场签订《(略)(略)水岩坝大理岩矿矿产品包销合同》,合同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34年1月22日止。马鞍山采石场通过投标方式:(略)
6.标的企业股东行权方式:(略)
7.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经过交易所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8090.7398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受让方悉数付清股权成交价款且转受让双方支付竞价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转受让方办理交割手续并签署《交割单》及同意结转股权成交价款的书面文件。
2.受让方按约定偿还债权本息后,转受让双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在付清股权成交价款后的30个工作日内,需替标的企业偿还转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的债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的借款债权本息共计11819.155324万元。其中:本金为10,231.800000万元,利息1,587.355324万元。),债权金额为最终借款本金加上利息之和(利息计算至付款日)。受让方偿还债权后,转让方需配合办理采矿权的解押。
2.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均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格。
3.人员安置。对于原由转让方派任标的企业的职工,在股权转让过渡期内由转让方进行安置;对于由标的企业自行招聘的职工,继续由标的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4.债权债务。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5.税费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双方各自承担。
6.成交签约。
(1)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略)
7.交易价款。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略)
8.交易所在足额收到全部交易价款、竞价服务费及转受让双方同意结转价款的书面文件(或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结转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交易指南
竞价须知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略)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现场展示
展示地点:(略)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
联系人:(略)
交易方式:(略)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略)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略)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26日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略)
(略)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略)站((略)),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略)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企业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项目的决议(适用法人、非法人组织)。
(4)公司章程(适用法人)。
(5)联合受让的,需提供《联合受让协议书》(附件2)。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材料予以审核并经转让方最终审核确认后,(略)、电话、短信等方式:(略)
3.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略)
4.成交后,受让方凭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原件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提交材料为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略)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略)站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并按交易所交易规则行权。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转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报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略)
加价
增价幅度
10万元/次
自由竞价时间
具体时间以交易所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略)畅通,以免因手机短信拦截无法收到信息而错过交易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
180秒
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略)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附件1: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3).doc
附件2:联合受让协议书.doc
联系方式:(略)
标的咨询
梁先生(略)(略)
(略)(略)
报名咨询
覃经理:(略)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单位:(略)
(略)(略)
(略)四楼((略)
其他
监督电话:(略)(交易所)(略)(略)国资委)
特别声明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略)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附件1: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3).doc附件2:联合受让协议书.doc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