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靶机靶标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单位:
(略)
一、服务内容概况:靶壕升降靶机40套、有轨运动靶机2套、起倒靶机20套、装甲起倒靶机6套、各类靶标2套,以及靶机安装调试。
二、预算投资:126.5万元。
三、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1个月内。
四、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为以下主体之一:1.截止到开标时间,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2.事业单位:
(略)
(三)单位:
(略)
(四)经“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网站(
(略).cn)“
(略)”(https://
(略))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或投标人暂停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略)站下载的信用报告)。
(五)投标人生产或销售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资格要求。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需提供书面承诺。
六、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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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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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有关说明: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采取邮件(
(略)@qq.com)、专人送达等方式:
(略)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和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九、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地址:
(略)
邮政编码:839000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略)
项目监督人:张先生
电话:
(略)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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