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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开展本市部分药品挂网价格公示质疑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3-13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关于开(略)(略)价格公示质疑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生产经营企业:
为促进省际间药品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按照国家总体部署,结(略)实际,(略)价格公示质疑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
3月14日9时-3月17日17时。
二、范围
(略)药品价格统计形成的监测价,结(略)(略)药品情况,(略)价的药品。
三、基本原则
(一)原参考价高于监测价的药品及没有参考价的药品,以监测价(略)(略)价取低,作为该产品的新参考价。
(二)已过医保谈判协议期且不属于国家、地方两级带量采购中选范围的药品将统一纳入阳光采购竞价药品范围,以监测价(略)(略)价取低,作为该产品的新参考价。
(三)2022年以(略)(略)中没有实际订单记录的产品,将纳入不(略)。2023年以来没有实际订单记录的产品,将(略)规则予以休眠。
四、操作方式:(略)
(略)-(略),选择“公示及质疑-价格治理公示质疑”,查看公示内容,并可对有关药品价格信息进行质疑操作,具体操作方式:(略)
本次公示内容包括产品基本信息、监测价、(略)价等。原则上,(略)价格进行质疑,(略)原因导致监测价有误的,企业可按要求进行质疑。
企业应如实进行质疑举报,并提交官方举证资料。举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信息所涉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主管部门公布或出具的官方证明文件(中标/挂网通知书、撤/废标证明、调价证明文件等)、省级集中采购文件和公布结果执行文件、(略)地址:(略)
(略)发布的通知。
咨询电话:(略)(略)
(略)
(略)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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