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
(略)
资金来源:已落实
采购人:
(略)
代理机构:
(略)
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建设地点:
(略)
规模:景观绿化面积约20000平方米。
磋商范围:本项目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景观绿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停车位、树池、水景墙);铺装工程(包括但不限
(略)路、广场);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装饰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围栏及其他景观设施的设备安装项目)等工作内容的施工、通过相关验收、保修及后期服务等工作,最终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供应商具备资格: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
(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时间控制、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经理:
(略)
3.3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签订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供应商须提供信息填报当日“
(略)”网站(
(略).cn/shixin/)查询本单位:
(略)
3.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信息填报须知
凡有意参加磋商会者,请于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之间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按顺序(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
(略)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项目经理:
(略)
注:(1)项目经理:
(略)
(2)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3)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
(略)
(4)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逾期不提交或提交资料不满足要求视为不符合条件。
(5)
(略)上信息填报的方式:
(略)
5.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官网发布。
6.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
(略)
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7
监督部门:
(略)审计法务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
(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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