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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人民法院关于陕西省府谷县国能矿业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含采矿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 - 榆林 发布日期:2024-03-14
所属地区:陕西 - 榆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人民法院
(略)全部资产(含采矿权)拍卖的公告
(第二次拍卖)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略)上(网址:(略)?Spm=a213(略).2900.Q3vGfC),户名:(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全部资产(含采矿权)。
该煤矿位(略),详情参照评估报告里评估明细表。
采矿权:开采矿种:煤;开采方式:(略)
二、资产评估汇总
(1)流动资产评估价值为84407.29万元;(2)非流动资产评估价值为:104097.83万元;(3)其中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为:200万元;(4)其中固定资产(建筑物、设备)评估价值为:20656.30万元;(5)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矿业权)评估价值为:82696.40万元;(6)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值为:545.13万元,资产总计评估价值为:188505.12万元。(详情参见《标的物调查表》及评估报告附件)。
三、拍卖参考价:179079.864万元,起拍价:179079.864万元,保证金:17000万元,加价幅度:500万元。
特别提醒:1、2015年8月21日,(略)(抵押人)、(略)(抵押权人)(略)为“公担抵字第DB(略)06号”抵押合同,(略)为“公担抵字第DB(略)06号”《借款合同》的履行,(略)采矿权进行抵押;2、现该煤矿共有主债务约为15亿元(包含税款),担保债务约为28亿元。
四、竞价时间:
(略)上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自2024年3月30日10时至2024年3月31日10止(延时的除外);
如需进行第二次拍卖,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略)站公布。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略)上重新公告。
五、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应当符合《矿产资源(略)块登记管理办法》或者《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探矿权申请人或者采矿权申请人的条件。
采矿权竞买人应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七)条规定的如下条件:采矿权申请人原则上应当为营利法人。外商投资企业申请限制类矿种采矿权的,应当出具有关部门的项目核准文件。申请放射性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应当出具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核准文件。申请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须具备其他相关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开采作业。
意向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自行向国土资源部门、税务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咨询购买采矿权或者探矿权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及采矿权或者探矿权过户变更的相关条件、过户流程、应缴过户税费种类、金额、计税标准及办税流程等政策及管理规定。
六、拍卖方式:(略)
1、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2、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竞买人必须具备竞买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拍卖的,应当承诺具备竞买资格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如因竞买人虚构竞买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略)络司法拍卖被人民法院撤销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七、委托/联合竞买参与竞买事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如多人联合竞买,请于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将相关资料递交至法院。
(略)添加委托信息、联合竞买信息必须在拍卖结束前12小时完成,委托信息、联合竞买信息审核及添加亦需要时间,因此竞买人必须在拍卖开始前提前三个工作日至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略)络服务提供者。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未按要求办理委托手续,(略)登记的竞买人之行为。
八、(略)撤回拍卖必须在拍卖开始前10分钟以前完成,执行异议形式审查亦需要时间,因此建议对拍卖标的有异议者于拍卖开始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应书面材料。
九、特别提醒: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位置地图系淘宝自动生成,可能存在与标的物实际地址:(略)
十、咨询方式:(略)
(略)在拍卖期间对拍卖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拍卖辅助工作。(略)均接受咨询,详情请联系:(略)(略)(略)
十一、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
竞买人应通过本拍品淘宝拍卖界面缴纳拍卖保证金参与竞买,竞买人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支付保证金如遇到困难可参考如下链接https://help-(略)?pageId=132&category=(略)&language=zh。
竞买人参与竞买后,(略)将自动冻结报名交纳的保证金。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缴纳方式:(略)
1、通过淘宝订单支付:(略)订单页面会有一个待付款订单,有效期为15天,用户最长应在竞拍成功后15日内完成操作(且应符合拍卖公告约定的尾款支付期限),超过15天的该笔订单将关闭导致无法支付,通过淘宝生成订单缴纳尾款后,淘宝将自动在缴纳后第二天直接打款给到法院对应账户,并附带相关缴款人信息便于买受人办理后续手续时法院进行对账。
尾款支付教程可参考如下链接:
https://help-(略)?pageId=132&category=(略)&language=zh
2、通过银行卡汇款至法院账户:通过银行汇款到本院指定账户(户名:(略)(略)(略),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中注明买受人姓名及拍品名称:(略)
十二、拍卖成交后,(略)上公示。
十三、标的物的交接
拍卖尾款支付后,(略)辅助机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本院签署成交确认书。参拍前已在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的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本院签署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后应及时依法自行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办理过户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海域使用权交接,买受人应提交延期提取的书面申请。逾期不进行海域使用权交接也不提交延期申请的,即表示买受人自愿放弃该标的所有权,同意本院另行处理,已支付的成交款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标的物如为带租拍卖,拍卖成交后不做现场交付,执行裁定书送达时即视为已交付买受人,买受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与承租人处理租赁事宜。
标的物如为带租拍卖,拍卖成交后不做现场交付,执行裁定书送达时即视为已交付买受人,买受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与承租人处理租赁事宜。
十四、标的物过户所涉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中,由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中先行缴纳垫付,凭完税凭证于本院过户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至本院进行卖方税费结算,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全部税费,本院不再进行代垫费用结算。如因不可抗因素需延长上述办理期限的,应于收到拍卖成交裁定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说明。
(略)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排污、有线电视费等其它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参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略)
十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六、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活动,竞买人虚构竞买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本次拍卖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略)为唯一辅助机构,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略),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和须知。
拍卖咨询人:(略)
咨询电话:(略)(略)
办案法官:袁法官((略)
执行依据:(2020)陕0822刑初52号刑事判决书
(略):(2023)陕0822执恢527号
联系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本公告在“(略)”上发布。
温馨提示:因承办法官公务繁忙,可能无法随时接听咨询电话,请认真阅读公告和须知,标的物情况一切以实物为准,敬请谅解!
(略)人民法院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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