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防洪治理工程施工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
(略)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8其他:“10.投标报价文件的扉页(仅指投标总价扉页,下同)应按规定由编制投标报价的造价人员(应为水利工程专业)签字并盖专用章。除此之外,造价人员无需在投标报价文件其他任何地方签字或盖专用章。投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投标报价文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由受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投标报价文件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专用章,造价人员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应依法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投标人可提供造价人员全国(或省)
(略)的网页截图作为佐证资料。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报价文件的扉页造价人员未签字或未盖专用章的;(2)投标人委托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投标报价文件,但投标文件中未附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的;(3)投标报价文件签字盖章的造价人员为非投标人本单位:
(略)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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