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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承石苏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强制清算所涉及其持有的21套商铺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发布日期:2024-03-14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有限合伙)(略)(有限合伙)(略)(有限合伙)清算组(下称“清算组”)(略)(略))将于2024年4月14日10时至2024年4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略)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清算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略)(略)(有限合伙)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京东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略)京东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略)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清算组和拍辅单位:(略)
4.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包括拍卖标的商铺产证面积和位置与现场(略)隔的差异,对外出租情况等。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清算组和拍辅单位:(略)
5.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清算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办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公共事业及物业的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及拍卖标的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6.(略)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和拍卖佣金。
7、(略)(有限合伙)处于破产清算状态,存在可能无法及时开具发票的情况,可能会对房屋权证办理产生影响,请买受人务必在拍卖前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咨询确认。
8、本次拍卖起拍价格依据《资产评估报告》【第一太平报字(2003)第0010号】(略)场价值确定。
9、法院和清算组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清算组撤回/中止拍卖的,(略)无息退回。
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拍卖标的
起拍价
拍卖保证金
(略)(有限合伙)持有的位于(略),共计21套;用途:店铺;
合计建筑面积:2641.18平方米
4781.6万元
400万元
本次拍卖标的中有部分房产处于对外出租状态,该部分房产以带租形式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现场出租人管理方自行办理交接手续。本次拍卖标的中如存在第三方占用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清场事宜,并承担所有的责任和费用,清算组和拍卖辅助机构不负责对其进行清场;(略)(有限合伙)处于破产清算状态,存在可能无法及时开具发票的情况,可能会对房屋权证办理产生影响,请买受人务必在拍卖前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咨询确认。对于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4月14日前与拍辅单位:(略)
三、咨询与调查看样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联系人:(略)
2.竞买人可向拍辅单位:(略)
3.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清算组和拍辅单位:(略)
4.本次拍卖是按拍卖标的权属现状和房屋现状进行,如存有占用的(拍卖成交,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清场)。特别提醒:如拍卖标的原有建筑物存有改建的,后续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时如相关职能部门要求恢复原样的,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的费用与责任。如因此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的,清算组和拍辅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买受人全权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领取法律文书之日即为房屋交接之日,清算组仅按照房屋现状向买受人进行交付,自房屋交接之日起所有的风险及责任转移至买受人。所有的欠费、未结清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含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物业费等)。
5.本次拍卖以标的房地产权证书登记所载建筑面积为准,拍卖成交后该房地产如经实际测定面积与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所载面积有溢缺,则拍卖成交价均不作调整。如在后续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中存有超出范围、违章、无证等部分房屋需要拆除或须将房屋恢复原状的,所涉及的所有手续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清算组未向拍辅单位:(略)
6.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买受人应在亲自了解和查验的基础上,独立判断该房产变更权利人为买受人的手续如何办理,并自行承担无法变更权利人的风险。买受人不得以该房产无法变更权利人或存在其他障碍为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次拍卖的任何义务。
拍卖成交之日起拍卖标的的风险及责任转移至买受人。如因政策法规限制,拍卖标的不能办理相关权属变更过户手续的,清算组和拍辅单位:(略)
四、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特别提示:
竞买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拍卖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房地产政策等的要求,具备相应的购买资格或条件。
如买受人不符合规定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全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拍卖前,竞买人应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的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清算组和拍辅单位:(略)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清算组或拍辅单位:(略)
五、优先购买权人:
本标的物暂无核准优先购买权人。
六、拍卖方式:(略)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略)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依照国家税法规定应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税费,如出卖方需要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需要缴纳该标的物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等,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其他费用,包括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物业专项维修金、权证办理手续费用、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的相关费用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2.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过户等一切责任。
3.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拍卖服务费及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1)拍卖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按拍卖成交价1%收取),(略)指定账户【户名:(略),开户银行:(略)上海第四支行,账号:(略)(略)】。
2)(略)收取,付费方式:(略)
3)上述拍卖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略)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略)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略)系统在竞买人支付拍卖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交付的拍卖保证金自动退回。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24小时内自动转入清算组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汇款至清算组指定账户: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上海第四支行;
(略)(略)(略)
3.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未足额支付拍卖款的,清算组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所负债务。如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辅拍单位:(略)
2.买受人在领取法律文件后一个月内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清算组和拍辅机构提供必要的协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拍卖成交后清算组仅按照房屋现状向买受人进行交付,自房屋交接之日起所有的风险及责任转移至买受人。所有的欠费、未结清的费用均有买受人承担(包含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物业费等)。
十一、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清算组和拍辅单位:(略)
2.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清算组发布的拍卖须知。
4.拍卖成交后,提供的法律文书为: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裁定书。
咨询电话:(略)(王经理:(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清算组或拍辅单位:(略)
(略)(有限合伙)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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