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绥德县财政局关于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绥德县分站供应商常态化征集的通知

所属地区:陕西 - 榆林 发布日期:2024-01-29
所属地区:陕西 - 榆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财政局关于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略)分站供应商常态化征集的通知

各相关供应商: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依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0号)要求,现对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略)分站入驻供应商进行常态化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本次征集《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略)分站征集品类目录》(附件3)对应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2、本次征集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货物类、服务类供应商,(略)本地注册供应商优先入驻卖场,征集入围的货物类供应商为“厂商授权”和“经销商”两种模式。
3、电子卖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2、应为政府采购入库供应商。
3、近三年来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征集文件获取:(略)
(略)址自行下载相关附件:
1、(略)(http:/(略).cn/)“重要通知”
2、(略)(略)((略))
四、征集流程
1.申请条件。申请供应商货物类必须完全满足《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略)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1)要求,服务类类必须完全满足《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略)分站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2)要求。供应商需按照经营范围申请对应品类入驻电子卖场,参与相应品类的采购交易活动。如经营范围涉及多个品类,应按照品类分别申请。
2.材料提交。申请入驻电子卖场的供应商须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略),并将附件4资料电子版发邮箱:(略)
3、资料审核。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供应商入驻申请资料进行审查、质询和比较。如有疑问将以电话方式:(略)
4、信息公示。审核通过后,将在电子卖场公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资料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天。本次征集完成后,进入常态化征集,我局将分批次公示后续入驻的供应商信息。
5、商品上架。供应商负责商品上架工作,采取手工录入方式:(略)
五、运行管理
供应商及上架商品信息的日常维护管理由入驻供应商负责,如有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供应商应遵循自愿、独立、诚实守信原则参与采购活动,并对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售后服务负责。
(略)财政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价格、质量、履约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实行监督管理。
六、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
1、《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略)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
2、《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略)分站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
3、《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略)征集品目目录》
4、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略)申请入驻供应商


附件2.docx附件1.docx附件4.xls附件3.docx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