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略)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采购人:
(略)
一、政府采购计划报送范围
市直所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略)
临时追加预算和上级下达资金应当实行政府采购的,应及时报送将相关依据及政府采购计划。
二、政府采购计划编报原则
编报政府采购计划,应遵循“应编尽编、专款专用、项目预算细化”的原则,优先购买国货、环保、节能和自主创新产品,严禁配备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采购单位:
(略)
三、政府采购计划报送要求
各预算单位:
(略)
四、落实意向公开
各预算单位:
(略)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按照《
(略))要求,各主管预算单位:
(略)
(二)落实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发展政策。鼓励采购人:
(略)
(三)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绿色产品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保标志、节能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采购人:
(略)
六、政府采购变更
在不改变预算项目的情况下,政府采购内容进行变更的,应填制《
(略)政府采购内容变更申请表》(见附表2),报市财政局审批;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的,应填制《
(略)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表》(见附表3),报市财政局审批;若对整个预算项目进行变更的,
(略)政府审批。
七、
(略)上商城采购管理
对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属于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采购项目,各预算单位:
(略)
八、各单位:
(略)
附件:1、
(略)2024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
2、
(略)政府采购项目变更申请表
3、
(略)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表
2024年3月14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王智芬 |
|
【联系电话】 |
19235653958 |
【客服微信】 |
192356539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