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临318国道门面房(由西至东第五、六间)
(略)对外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房位
(略)的修缮或装修改造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二、招租方式:
(略)
采取有底价的方式:
(略)
三、承租条件
1、承租人应是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
2、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因承租方出现经营违法违规的情况,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3、本次招租,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验。
四、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用途;
2、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承租期间不得在场所内乱搭乱建,不得将场所分割给他人用,否则视作违约。
3、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4、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人仍要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5、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将租赁房屋场所恢复原样,并且无条件交还给出租方。
五、租赁期限与租金缴纳方式:
(略)
租赁期限1-2年,租金一年一付。
六、报名时间地点:
(略)
有意者请持有效证件,
(略)综合办报名(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监督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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