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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临翔区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 - 临沧 发布日期:2024-03-17
所属地区:云南 - 临沧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3/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云处采字(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导税咨询服务、基础资料预审/查验服务、纳税辅导服务、咨询热线服务、信息采集与录入服务、税收宣传服务、办公内勤服务。具体采购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导税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场所三处,根据纳税人(缴费人)的业务需求,进行办税(缴费)事项分流,(略),引导纳税人(缴费人)前往正确的窗口办理业务;根据纳税人(缴费人)的业务需求为其提供对应的办税(缴费)表单。
②基础资料预审/查验服务:办税服务场所三处,根据纳税人(缴费人)的办税业务需求,对其基础资料的完备性进行查验;检查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的办税(缴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检查纳税人(缴费人)填写的办税(缴费)表格是否完整、准确;
③纳税辅导服务:辅导纳税人(缴费人)进行相关表单的正确填写;辅导纳税人(缴费人)前往自助办税终端进行发票认证、纳税申报、缴纳税款、发票领用等相关服务;辅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略)上办税(缴费)操作。
④咨询热线服务:接听办税服务厅纳税人(缴费人)咨询热线电话,在线接受纳税人(缴费人)的办税(缴费)咨询,辅导纳税人(缴费人)进行远程办税(缴费)等。
⑤信息采集与录入服务:根据纳税人(缴费人)提交的申请、申报等表单,进行相关档案、数据的登记录入。
⑥税收宣传服务:根据工作计划,在税收宣传月等时段协调开展税收宣传活动。
⑦办公内勤服务:办公室文印、打字、传真、文档整理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关于中小微企业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的规定,针对小微企业承接服务(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2关于监狱企业产品的规定:参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3月18日至2024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6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的获取:(略)
(1)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3月18日至2024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略)(略))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00元,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接受邮箱:(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磋商公告在《(略)》((略))、《(略)》((略).cn/)上同时发布,(略)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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