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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服务项目询价的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发布日期:2024-03-20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2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污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环保财〔2017〕22号)、《(略))等文件要求,我局拟开(略)工业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项目,现就该项目公开向社会征集预算报价,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略)
(略)(略)工业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按照《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2号)与《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转发排污权核定报告编制要点(试行)的通知》(闽环发〔2014〕18号)等相关技术文件要求,本项目拟完成44家(其中编制技术报告书约10家、技术报告简表约34家)工业企业的初始排污权核定和报告编制工作。
三、服务商资质要求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从事环保类(环保评估验收、污染源普查、清洁生产审核、排污权核定)业绩相关的工作经验。
四、价格控制要求
本次报价金额应不高于57.2万元,否则按作废处理。
五、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单位:(略)
2.报价单位:(略)
3.相关工作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4.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等)。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略)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单位:(略)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略)
报价文件可用邮递方式:(略)
七、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略)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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