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我局拟委托具有培训资质的机构承接2024年
(略)事业单位:
(略)
一、询价单位:
(略)
(略)(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略)
(二)培训对象:
(略)事业单位:
(略)
(三)培训安排:
1.2024年
(略)事业单位:
(略)
培训时间:初定2024年4月,为期三天;
培训地点:
(略)
培训人数:约65人;
培训形式:全脱产培训,可采用专题讲座、现场教学、互动教学、案例教学等多种创新形式开展,不局限于讲座形式,课程方向以提高岗位适应能力为主;
服务需求:负责制定3天培训方案(共6节课)、租赁培训场地、专题课程设计、会场主持、接送讲师、支付讲师课酬及税费、印刷培训资料、安排三天用餐以及组织教学等后勤保障工作。
2.2024年
(略)事业单位:
(略)
培训时间:初定2024年5月,为期三天;
培训地点:
(略)
培训人数:约35人;
培训形式:全脱产培训,可采用专题讲座、现场教学、互动教学、案例教学等多种创新形式开展,不局限于讲座形式,课程方向以提高领导能力为主;
服务需求:负责制定3天培训方案(共6节课,须优先安排教授级别专家授课)、租赁培训场地、专题课程设计、会场主持、接送讲师、支付讲师课酬及税费、印刷培训资料、安排三天用餐以及组织教学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服务期限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培训项目结束。
四、项目要求
(一)培训经费及标准:
本次项目控制总价为8.9万元(含税),报价高于上述控制价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低于该控制价60%的视为报价无效,各部分培训费用设置须合理合规,其中:
1.培训费标准参照《
(略))的培训经费标准;
2.师资费标准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讲课费(税后)执行以下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略),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人民币
(略)。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同时为多班次一并授课的,不重复计算讲课费。
(二)投标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
(略)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略)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培训相关资质及机关、事业单位:
(略)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中标单位:
(略)
中标单位:
(略)
五、评选方式:
(略)
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比选,包含价格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比选在有效报价范围内按照综合评分最高者确定为项目中标单位:
(略)
六、资料递交
(一)询价资料
请各报价单位:
(略)
1.单位:
(略)
2.项目方案及报价明细(需包含两期培训方案、具体服务内容、课程介绍、师资介绍、备选课程及两期培训班费用明细);
3.报价单位:
(略)
4.承接同类项目合同(业绩数量将影响评分)。
(二)递交方式:
(略)
请于2024年3月28日(周四)下午18:00前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询价资料(询价资料须密封,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现场递交(邮寄)地址:
(略)
(略)(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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