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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WN-240328)南宁市职业教育中心江南区淡村路24号临街铺面(16间)整体租赁项目竞价招租公告的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发布日期:2024-03-21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关于(WN-240328)(略)(略)临街铺面(16间)整体租赁项目竞价招租公告的变更公告

(略)于2024年3月19日发布的(WN-240328)(略)(略)临街铺面(16间)整体租赁项目竞价招租公告,现将“租赁合同样本”内容变更如下: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略)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现就房屋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概况
1.1租赁房屋位于(略)
1.2租赁房屋共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1.3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乙方利用租赁物不得超出限定的经营范围,允许招商分租经营,招商分租需与乙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将分租合同向甲方备案,禁止整体打包转租。
二、租赁期限、交付和返还
2.1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_个月(_____年),含装修免租期1个月;
2.2甲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交付租赁物。双方在交付时,按约定办理交验手续。乙方在装修期间要自觉接受甲方管理和监督;
2.3租赁期限届满的次日或者合同因其他原因终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完好无偿交还甲方,乙方无需恢复原状,不得擅自拆除租赁物及附属设施和装修等。甲方无需对乙方给予补偿。
2.4乙方未按照约定期限清空租赁物内物品的,逾期即视为乙方放弃租赁物内财物及相关之全部权利,甲方可任意处置而无需向乙方做任何补偿,因清理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房屋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费及交付方式:(略)
3.1房屋月租金按照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元(¥_________)计算;
3.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时按___1___个月租金额(含税)计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元(¥_________)(本合同所涉金额均为人民币)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或其他费用,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在3日内补足。
3.3在下列条件全部达到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已交履约保证金的余额(不含按本合同约定披扣除的金额)无息退回给乙方:
(1)租赁终止(含租赁期满的终止、合同解除的终止或其他原因导致的租赁终止,下同)且乙方无违约行为或违约行为己根据本合同承担了违约责任;
(2)乙方已付清租金(含税)及与租赁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
(3)乙方已将租赁房屋完好整洁地退回给甲方。
3.4水电费、卫生费:按乙方每月实际使用额由甲方负责代收(按照(略)供水、供电及相关行政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
3.5先交款后使用场地,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水电费、卫生费(具体交款时间为每月30日前交纳下一个月的租金)。乙方可以采取现金或转账形式向甲方交纳租金、水电费、卫生费。
3.6乙方如不能按时交纳租金、水电费、卫生费的,每延期一天,甲方收取乙方应交租金、水电费、卫生费总金额1%滞纳金(从乙方保证金中扣缴);乙方拖欠租金达30天的,甲方将停止水电供应;拖欠租金达6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合同期内乙方出现不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水电费、卫生费累计达五次的,在下期铺面续租或投标时,取消其优先权。
3.7付款方式:(略)
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费和其它费用等由乙方转至甲方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略)友爱支行
(略)(略)(略)
四、租赁物的装修、维修
4.1乙方承租后,有室内土建、水电损坏等现象的,由乙方自行进行翻新和维修。乙方需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造时,必须符合规划要求,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允许对建筑物及使用场地进行扩建,装修改造的外立面效果必须与现有建筑风格保持统一,改造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2乙方应确保其改造或装修工程不会对承租房屋主体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略)违反相关规定或约定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3租赁物室内的强弱电布置、空调、消防、安防、通信等配套附属设施安装均由乙方根据功能布局自行设计并负责实施,如乙方因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及使用不当、维修不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问题的,一切责任、损失和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4租赁房屋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承担费用、因乙方非正常使用造成租赁物(包括甲方权属的各种设备设施)发生损坏的,乙方承担维修责任和全部费用。
4.5对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由乙方负责维修和更换并承担其费用。甲方不承担责任及维修费用。
4.6乙方在装修期间须文明施工,按规范做好施工文明措施。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享有出租铺面及原有设施的财产所有权;
5.2甲方享有出租铺面财产的管理权、支配权和收取租金权;
5.3甲方享有保护出租铺面财产不受侵占、破坏、毁坏和保持完好的权力;
5.4乙方因被公安机关送劳动教养或被审判机关判处拘役或刑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铺面;
5.5甲方负责乙方的水、电正常供给(但因供电部门和供水部门的原因及本单位:(略)
5.6甲方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业务,乙方在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情况下,甲方不能单方终止合同(因国家政策性规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指令性的情况除外,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乙方享有所承租铺面及设施的使用权;
6.2乙方享有租用铺面依法从事经营的权利;
6.3乙方享有所承租铺面及设施不受非法侵占的权利;
6.4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份给甲方存档备查;
6.5乙方自筹资金、依法自主经营。乙方在经营活动中的债权债务及一切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应交纳的税金由乙方负责;
6.6乙方不能将铺面转租、转让给他人使用,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制止,直至终止合同;
6.7乙方中标后,自己办理营业执照、银行帐户和经营所需的一切证件,法人必须是投标者本人。经营设备、铺面内外装修,费用均由中标者自理。装修必须有设计方案,报消防等部门审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8乙方不得私自以甲方的名义进行任何活动,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声誉的事情;
6.9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守法经营,(略)场公共秩序。出售商品,不得掺杂使假,以次顶好,以假充真,短尺少称。要明码标价,文明经商,亮照经营,做到摊、人、证、照相符,共同创建(略)场。遵守本地工商、税务、财务、物价、治安、消防、文化、卫生、交通城管、计划生育、劳动力管理等有关规定,若有违反,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6.10乙方对所承租铺面的消防及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
七、违约责任
7.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上述任何条款,均作违约论。
7.2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终止合同。如甲方违约,甲方赔偿乙方月租金的2倍经济损失。若乙方违约,乙方赔偿甲方月租金的2倍经济损失,且保证金不予退还,原交租金在扣除乙方实际使用时间的租金后,余额退还乙方。
7.3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铺面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7.4因国家法律政策变化或相关上级部门要求改变铺面的使用用途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终止后押金及剩余租金由甲方退还乙方。合同终止后乙方的损失由其自身承担,甲方不承担赔偿损失等任何责任。乙方在收到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后,必须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归还铺面,若拒不归还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5本合同到期后,该铺面重新招投标。乙方若不中标,必须按时退出铺面,将铺面归还甲方,铺面(含乙方原天面、墙面、地面、门、窗等固定装修)要完好地交给甲方,终止合同。乙方自合同期满后2日内必须退出铺面。若不按时退出铺面,每延期一天,甲方除收取乙方租金外,另收取乙方500元/天罚金,以此类推。
八、不可抗力
8.1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火灾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包括政令、法律),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事件。
8.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免责书面函(并附证明材料),在其证明得到证实后,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8.3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单方面可控制的原因,造成租赁物全部或部分损坏而不能使用的,在损坏发生后的30日内,双方可协商选择:
①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
②确认修缮所需的时间,并在修缮期间免除乙方的租金。
九、纠纷解决及法律适用
9.1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9.2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和内容的效力、履行及依法修订等不受影响。
9.3本合同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相抵触的部分无效,但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有效性。
9.4本合同未明确约定的事宜,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9.5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
11.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11.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略)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略)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略)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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