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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通告

所属地区:陕西 - 榆林 发布日期:2024-02-02
所属地区:陕西 - 榆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略)刘家湾村集体土地。现将土地征收方案及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单位:(略)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拟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为物流仓储用地。
三、拟征土地范围
拟征收名州镇刘家湾村集体土地,面积4.0207公顷,四至界限以《勘测定界技术报告》所属图表为准。
四、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略)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略))文件规定执行,补偿(略)人民政府,由镇人民政府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略)
五、拟征收土地安置方式:(略)
有关征地劳动力安置补偿按相关文件精神规定执行,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社会保障费(略)人民政府承担。
六、拟征收土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其他权益人的权利义务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本通告内容可以提出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申请听证,请在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资料的形式,向实施单位:(略)
七、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具有合法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的单位:(略)
特此通告

附附件:勘测定界图(略)2024年度第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勘测定界图.pdf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1日
【网站编辑】李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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