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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凤山街道城东路东侧、阳明东路南侧地块项目EPC(勘察、设计、施工、采购)澄清修改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 - 宁波 发布日期:2024-03-22
所属地区:浙江 - 宁波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东侧、(略)南侧地块项目EPC(勘察、设计、施工、采购)补充通知
(略):A(略)(略)
各投标单位:(略)
现对《(略)东侧、(略)南侧地块项目EPC(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略):A(略)(略))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特别说明中增加:1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略)(略)”和“(略)(略)(略)”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六)、承诺函中“若我单位:(略)
2.承诺我单位:(略)
3.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电子投标文件唯一标识符相同的情况,同意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后续调查和处罚。
4.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行为,同意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后续调查和处罚。
5.承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承诺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略)
7.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8.承诺在投标前,及时维护更新“浙江省(略)(略)”和“(略)(略)(略)”相关信息,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9.承诺在招标人:(略)
10.承诺按照投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派驻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投入施工机械设备。若我单位:(略)
11.若我单位:(略)
12.若我单位:(略)
13.(略)与任何单位:(略)
14.我单位:(略)
15.其他:若我单位:(略)
16.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给招标人:(略)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2024年3月22日
澄清修改文件[1].pdfEPC补充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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