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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经济开发区宝塔路98-3号(门面房)拍卖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3-25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拍卖标的介绍
本次拍卖标的为:(略)名下坐落:(略)
相关房产信息如下:
郑重提醒各竞买人:
本次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为管理人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一般性描述,管理人对标的项下不动产土地用途、房产性质、结构、面积、质量、性能、装修等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买受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缺陷和风险,并可能因此致使买受人的预期价值无法实现。
该等瑕疵、缺陷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有对应的抵押,管理人协助解除抵押措施;
2、拍卖标的不动产,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房产所在地的房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门对房产面积重新进行测绘的,如重新测绘的面积与权属证书上的面积存在误差,最终以重新测绘的面积为准,但不调整资产拍卖成交价格,管理人也不承担重新测绘的费用,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标的不动产在房地产权属过户时,土地用途、出让终止日期、面积,房产面积、类型、(略)核实、确认为准。若拍卖资料所载明的相关内容、(略)等管理部门确认的相关内容、面积有误差,不论改变或增减均不影响、不调整拍卖成交价格;
4、拍卖标的所在地位(略)(略),请买受人在参与竞拍前充分了解当地限购政策及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对标的物的权属、购房资格、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等问题,买受人应向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做好相关事宜的咨询工作。拍卖成交后,管理人负责按现状交付拍卖标的物。因标的物本身存在瑕疵及限购政策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得作为买受人悔拍或者向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事由。如出现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之情形,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及法律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全部依其实物现状进行处置及交割。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装修情况、欠费情况、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成交后交付时点标的项下不动产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略)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上拍机构/(略)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6、本次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已知的房产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请意向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向相关部门充分咨询了解本次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等欠费情况,如存在上述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8、因管理人未接管到企业有关材料,故无法提供任何与本次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有关的说明书、合格证及票据等资料;
9、《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介绍》中的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描述、文字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竞买建议。
本次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的土地用途、房产性质、结构、面积、质量、性能、装修等均按房产实物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应亲自实地看样,仔细确认,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项下不动产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项下不动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如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管理人、上拍机构、(略)不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改变或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不调整拍卖成交价格。
江苏(略)(门面房)
拍卖公告
(略)管理人将于2024年4月10日10时至2024年4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处置单位:(略)
一、重要提示
(一)本拍卖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意向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详细阅读并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本次竞价标的项下不动产所对应的土地用途、房产性质、结构、面积、质量、性能、装修等信息;了解竞价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略)
(三)参与本次竞拍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项下不动产所涉及的全部事项的现状完全了解且认可,请竞买人审慎参与竞拍。
(四)本次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均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除竞价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标的项下不动产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项下不动产土地用途、房产性质、结构、面积、质量、性能、装修、欠缴费用等瑕疵或风险。
(五)拍卖成交价为卖方净得价,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所涉及的权利主体变更、转让手续等涉及买卖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并另行支付。
(六)管理人有权在竞价结束前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一)本次拍卖标的为:(略)名下坐落:(略)。(详见本公告上文拍卖标的介绍)
(二)本次拍卖起拍价:3,109,440.00元;保证金:300,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0元/次。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价,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价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价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价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拍,但竞价人与委托代理人须最晚于竞拍开始前【2】日(含当日)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书面委托手续审核办理完毕后,(略)。竞价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确认成交信息并签署相关文件。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2】天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项下不动产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咨询与调查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拍开始前【1】日接受咨询及联系看样,咨询时间为9:30-16:30。
(二)看样地点:(略)
(三)竞买人未经调查即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一切情况均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管理人不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
(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暂无第三人申请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开始前【2】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竞价方式:(略)
本次竞价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略)
八、竞价延时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一)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拍卖标的项下对应资产办理过户、变更登记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上述所有税、费按法律规定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按法律规定由卖方承担的税费)。法律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上述可能发生的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等问题由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自行测算。买受人在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
(二)本次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
(三)对应本次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的权利主体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管理人给予必要协助。因此,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关于标的项下不动产转让登记过户资格、资产办理登记过户、实物交付的条件和税费承担等情况。成交后因政策原因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转让、过户或者变更权利主体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保证金及服务费支付
(一)第一次出价前,(略)并通过实名认证((略)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略)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三)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略)
拍卖成交后,(略)将以标的物的成交价为计费基数,向买受人出具0.5%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需另行承担并依据该订单支付服务费。
特别提示: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略)银支付限额的业务。(略)银最高支付限额,(略)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略)
银行支付限额:https://(略)-1659.html
个人/企业参拍流程:https://(略).html
在参拍、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拍卖服务热线:(略)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计入债务人财产等。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悔拍后重新拍卖的,除管理人认为悔拍人非因自身原因的以外,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成交确认
(一)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及软件服务费后,在【5】日内凭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江苏(略)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与管理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接管相关资料文件。逾期不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提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不退,且管理人不再负有保管拍卖标的物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标的项下不动产的权利主体过户、变更手续,如有需要管理人予以配合。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事项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如产生费用按本公告中所约定的相应主体承担,能否办理标的项下不动产转让手续及办理标的项下不动产转让手续的时间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逾期不办理的,由买受人承担本标的项下不动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三)风险转移
办妥交接手续后,管理人在标的项下不动产地址:(略)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结果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等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十三、特别提醒
(一)意向竞买人需仔细阅读上文拍卖标的介绍中郑重提醒各竞买人之相关瑕疵、缺陷和风险提示,谨慎参拍,慎重出价。
(二)本次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上拍机构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除竞价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竞买风险。有意者请亲自进行尽调了解,未尽调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竞买人竞价前应向标的项下不动产所在地工商、市场监督、税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项下不动产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变更权利主体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四)本次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的属性、抵押、司法冻结、担保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自行尽调了解并承担拍卖标的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
(五)标的项下不动产转让所产生的所有税、费,按本公告中条款所约定的相应主体承担。
本拍卖公告中关于标的项下不动产的文字描述、展示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标的项下不动产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竞买建议。
本次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的土地用途、房产性质、结构、面积、质量、性能、装修等均以实际交付时的房产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上拍机构不承担瑕疵保证。如出现公告载明内容与房产的实际状况或面积不一致之情形,不论改变或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不调整拍卖成交价格。
十四、未尽事宜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拍卖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郭经理:(略)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略)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略)
此公告在“(略)”上发布,网址:https://(略).html。
(略)管理人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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