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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区115-12地块石门一路项目BA设备采购招标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发布日期:2024-03-26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cscec(略)(略)
报名截止:(略):00:00
(略)上海(略)115-12(略)项目BA设备采购招标





上海(略)115-12(略)项目综合机电分包项目

BA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略):中建二局(略)06029







招标人:(略)
商务联系人:(略)
技术联系人:(略)
投标须知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略)
1.2招标范围:上海(略)115-12(略)项目综合机电分包项目BA设备招标。
二、招标原则及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2.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2由项目经理:(略)
2.3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4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具备国家有关部门、(略)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略)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2.6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注册资金达到100万以上(注册资金不小于100万,合同额不大于注册资金5倍)。
2.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招标方式:(略)
3.1招标方式:(略)
3.2参加投标的分供方:(略)上报名且通过审核的分供方。
3.3招标数量:具体见招标清单。
3.4招标文件获取:(略)
3.5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投标人可在2024年3月26日10:00点前通过“(略)”提出问题,招标人:(略)
3.6招标文件的变更:招标人:(略)
3.7投标书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15天。
3.8投标资料递交截止日期、开标日期、中标结果公示日期均以“(略)”公布的时间为准。
3.9签订采购合同: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略)
四、招标说明:
4.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等要求。
4.2(略)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略)
4.3(略)线上投标要点
(1)投标人需确认本企业已经在“(略)”(网址:(略))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拥有唯一的用户名和密码,投标人不能重复注册,请投标人与各推荐单位:(略)
(2)投标人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略)”,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密码修改、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维护与确认工作。
(3)按照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登录“(略)(略)上投标文件的填报。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未及时对企业信息、产品信息维护与确认,(略)上报价等,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5)参加投标的供应商IP地址:(略)
4.4凡参与投标的单位:(略)
4.5中标单位:(略)
4.6对未中标的单位:(略)

五、定标原则
5.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合理低价中标。
5.2在同等条件下,(略)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5.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略)
六、质量要求
提供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国标、行标、地标、企标等,需要依据具体招标内容确定)。
七、投标注意事项
7.1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
7.2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7.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它方式:(略)
7.4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略)
7.5(略)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略)
7.6场地基本条件:本次招标需要供货的项目、地点:(略)
7.7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略)
八、投标文件组成
8.1投标书、授权书、封皮及报价单,均需签字盖章,扫描或拍照后作为报价附件上传。
8.2分项报价清单、报价汇总表。
8.3质量、服务方面的进一步承诺。
8.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样品等。
九、服务承诺
9.1中标单位:(略)
9.2保证在招标方要求的时效内供货,不得延误;若供货不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所有损失由中标单位:(略)
9.3对所供物资的运输能力、装卸条件要有充分保证。
9.4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9.5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结算方式:(略)
10.1结算款:每批货物验收合格并月结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每批所供货物100%的合法有效税务发票,待甲方收到业主/总包支付相应工程款后向乙方支付该批实际供货金额80%的货款;安装完毕且工程完工后待甲方收到业主/总包支付相应工程款后支付该批实际供货金额至85%;待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待本工程结算完成且甲方收到工程业主/总包支付的相应工程款后向乙方支付至总价的97%;合同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十一、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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