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广东省江门市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广东 - 江门 发布日期:2024-03-26
所属地区:广东 - 江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3/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广东省(略)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略),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加强中选药品使用情况和合同履约情况的监测;各相关医疗机构应保障主供药品及时进院,畅通备供药品进院渠道,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并根据购销合同约定,在协议期内完成合同用量。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略)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25日
普通附件: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zip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