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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关于125.商品编码3号,翡翠摆件2个,质量:263.5g、142.6g(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本溪 发布日期:2024-03-27
所属地区:辽宁 - 本溪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略)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须知并同意接受各项条款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依据上述两份文件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拍卖公告
辽宁省(略)中级人民法院依据《(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4月4日10时起至2024年4月5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略)(网址:(略))进行公开整体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25.商品编码3号,翡翠摆件2个,质量:263.5g、142.6g(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次(及其整数倍)。
特别提示:
1、标的物以实物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信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2、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竞买人慎重考虑。
3、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图片、视频仅供参考)。拍卖成交后,标的外观、结构、(略)及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因未对标的物进行详细查验、了解现状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本次交易所产生的涉税款项,以及有可能存在的拖欠、补缴的涉税款项,对于法律规定有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对于未有明确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4、成交后,法院不负责标的物邮寄,买受人在法院通知的期限内自行至标的物存放地领取。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法律规定相应资质的主体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相关标的具体信息详见以附件形式上传的评估报告。
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仅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法院、线下辅助机构对标的物所作的描述是依据标的物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和评估报告中载明的数据和信息,仅供参考。
2、法院、(略)及线下辅助机构对拍卖标的的数量、质量、功能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仅限于标的的本身,请竞买人仔细察看标的现状,拍卖成交后发现任何数量及质量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拍卖成交价不做任何调整。
3、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标的物现存的和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在转移登记(过户)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等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物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5、在转移登记(过户)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办理过户的,待上述情况解除后办理。
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转移登记(过户)、不能取得车辆登记证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6、拍卖标的的现状以交接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违章、罚款、欠费、限购、权属变更及权属变更流程、费用等事宜。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如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规定,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资产权属转移等相关法律责任。
7、成交后标的物移交时质量、(略)等相关信息与《评估报告书》及网站上传信息描述不相符时,则以移交时的现存实物为准,若有不符,不影响资产拍卖成交价格。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因标的物存在权属证书不全、查封担保抵押纠纷和移交、办证过户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事由向法院、线下辅助机构提起诉讼,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的一切风险和法律责任。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由登记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登记管理规定办理。因本次拍卖产生的税、费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其他可能存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如需办理过户的,买受人需于签收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之日起15日内完成涉案车辆的转移登记手续,如买受人在办理涉案车辆转移登记过程中垫付了因本次司法拍卖产生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可在垫付款项之日起5日内,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及核税清单,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退还已垫付的税费。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4月1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申请。
九、如符合优先购买权人的条件,请于2024年4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本院将依法进行审查是否符合申报。本次拍卖已通知了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十、(略)并通过实名认证((略)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略)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略)拍标的后,(略)将生成相应《成交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等信息。
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其他债权人等所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咨询电话:(略)(略)
承办法官电话:(略)李法官
监督电话:(略)/(略)中级人民法院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址:(略)
辽宁(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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