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十五省(区、市)联盟国家集采接续采购中选结果执行有关工作的函》、《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五省联盟国家集采药品接续采购中选结果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将
(略)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如下:
一、挂网交易目录
十五省联盟国家集采药品接续采购中选药品供应清单及备选药品供应清单详见附件1。
(略)药品,
(略)交易资格,详见附件2。
二、执行时间和采购周期
(一)2024年4月10日起医疗机构、
(略)药品带量采购模块采购十五省联盟国家集采药品接续采购中选药品中选药品和备选药品,采购周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样品备案有关工作
(一)附件1内未做过样品备案工作的药品,即日起开展基药告知承诺备案工作。请有关企业根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公告:
(略).cn/newsite/ZwgkNewsView.aspx?ID=dfdc3433-e59e-486e-8496-becd5262fa7b的要求,完成告知承诺备案。
(二)请有关企业携此公告打印件至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
(略)
四、工作安排
中选药品可由中选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医疗机构、生产企业、
(略)上以电子合同的方式:
(略)
五、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
非中选产品按照《云南省医疗
(略)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
(略)和价格调整。
六、
(略)
(一)已有“
(略)”
(略)的企业,
(略)。
(二)
(略)密码遗失的企业,
(略)“办事指南”中相关办理须知要求办理。
联系方式:
(略)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略)
附件1:挂网交易目录.xlsx
附件2:停止交易目录.xlsx
2024年3月27日
附件1:挂网交易目录.xlsx附件2:停止交易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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