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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所属地区:贵州 - 黔东南 发布日期:2024-02-08
所属地区:贵州 - 黔东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略)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满足下列相关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须取得同等学位;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①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黔东南(略)(市)事业单位:(略)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黔东南州服务(含在黔东南州服务期满<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服务满2年及以上>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下同)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上四类人员,本《实施方案》及附件中简称“四项目人员”,下同),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3.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略)(市)任职满3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2月25日),工作表现优秀且现仍在岗的村(农(略))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农(略))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村两委干部),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4.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略)(市)城(略)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2月25日),工作表现优秀且仍在岗的优秀城(略)工作者,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5.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驻黔东南州部队(含消防救援人员,下同)的随军家属(须军队团级及以上单位:(略)
6.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7.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黔东南州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含2024年黔东南州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8.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少数民族考生,其中:①报考少数民族乡村医生的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或从业)资格证,并持所在服务单位:(略)
9.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指定乡镇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2月25日)且仍在岗的人员。
10.部分岗位定向招聘2024年毕业生,此类人员仅指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略)
11.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原易地扶贫搬迁户,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12.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人员(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2月25日),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13.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精神,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在满足其它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本科学历专业不限的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养)和工作能力;
4.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2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层级”为“乡镇”岗位的报考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有年龄限制,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对于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70%以上基本一致(资格审查时须由招聘单位:(略)
6.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三支一扶”计划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24年2月25日前须累计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截止2024年2月25日前须完成项目服务期(以“特岗协议”时间为准,下同)。
仍在岗服务的“四项目人员”报考非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前),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截止2024年2月25日前须完成项目服务期。
另外,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且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略)
7.身体条件须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定向到(略)(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2024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略)(州)、县(市、区、特区)、乡(镇)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略)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7.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9.已定向到其他(略)(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人员;
10.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三支一扶”计划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24年2月25日前累计服务未满2周年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4年2月25日未完成项目服务期的,以及参加2024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11.截至报名时止,属贵州省内各级事业单位:(略)
12.截至报名时止,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略)
13.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略)
14.截止2024年12月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15.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略)
16.有《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禁止从事相应行业的;
1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8.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略)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略)(略).cn/)(略)(市)(略)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略)(略)(略).cn/)(略)(市)(略)(略)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本次招聘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导监督下,(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略)
三、(略)上资格初审
(一)网上注册和报名
(略)上报名方式:(略)
报考者须仔细阅读《黔东南(略)(市)事业单位:(略)
报考者根据岗位要求,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4年事业单位:(略)
注意:考生填写完成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点击“报名信息确认”键。点击“报名信息确认”键后,考生将不能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键,审核单位:(略)
(略)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者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略)
报考者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2月28日每天17:00后,(略)(市)(略)站公布报名缴费成功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笔试前,(略)站公布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和因报名缴费成功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岗位。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09:00至2024年2月29日17:00。报考者须在资格初审时间内通过“(略)页”(略),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查看本人的审核状态,造成错过修改报考岗位(报考信息)或重新提交报考申请时间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视为报名失败,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组织资格初审部门(单位:(略)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2月28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2月28日17:00至2024年2月29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缴费环节且仍在资格初审期间的,由报考者和招聘单位:(略)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略)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2024年2月26日09:00至2024年3月1日17:00期间通过“(略)页”(略)缴纳考试费,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减免考试费、资格复审等工作使用。
本次招聘继续对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免收考试费。(略)上缴纳考试费,并于2024年3月1日17:00前将减免申请(减免申请详见附件7,须考生本人签字捺印)、报名信息表(缴费成功后才能打印)、身份证(正反面)、户籍所(略)村振兴(或农业)部门出具的贫困证(略)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等扫描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略)
注意:考生将报名费减免相关材料发送至(略)(市)指定邮箱:(略)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为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者请于2024年3月25日09:00至2024年3月28日17:00通过“(略)页”(略)打印笔试准考证。若准考证信息存在错误,请及时联系考务部门进行修改。
(五)少数民族语言测试。部分岗位须先进行少数民族语言(以附件1相关岗位要求的语言为准)测试,测试在笔试前进行,时间由招聘单位:(略)
(六)先面试(专业测试)后笔试的岗位,面试时间由(略)(市)另行通知,面试(专业测试)结束后,拟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按1:3比例)由(略)(市)(略)站上公布。
四、考试方式:(略)
(一)考试方式:(略)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成功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略)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成功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
3.部分招聘岗位采取先进行面试(专业测试),后进行笔试的方式:(略)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
1.笔试考试时间。
笔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3月30日上午。
2.笔试考试科目。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试类别具体详见附件1,(略)发布的《事业单位:(略)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分别为150分。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环节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
笔试具体地点:(略)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完成笔试所有考试科目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由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略)(市)(略)站进行公告,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专业测试)前应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略)
(一)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则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成功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但因笔试(或面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或笔试)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或面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或笔试)。如遇笔试(或面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或笔试)对象。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根据报考岗位需要提供,下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书面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或香港、澳门、(略)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略)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略)(略))所载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下列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提供所在服(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和截止2024年2月25日累计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注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服务项目名称:(略)
(2)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4年2月25日前完成项目服务期且未转为事业单位:(略)
(3)仍在岗服务的“四项目人员”报考非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前),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截止2024年2月25日前须完成项目服务期。
(4)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军队团级及以上单位:(略)
(5)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退伍证(或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定向招聘黔东南州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含2024年黔东南州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①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须提供政府安排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略)上报名截止日<2024年2月28日>前);②2024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须提供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7)定向招聘少数民族乡村医生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执业(或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所在服务单位:(略)
(8)定向招聘在(略)(市)担任村(农(略))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农(略))委会主任、副主任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截止2024年2月25日及以前任职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职的任职文件(当选证书),并同时提供乡(镇、街道)出具的工作表现优秀等相关证明材料。
(9)定向招聘在(略)(市)服务的优秀城(略)工作者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在城(略)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2月25日),工作表现优秀且仍在岗的相关证明材料,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均需满12个月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0)定向招聘在指定乡镇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2月25日)且仍在岗的乡镇服务人员,还须提供与服务单位:(略)
(11)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报考者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还需加盖上一级党组织<党委>公章,参考模板见附件6)。
(12)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还须提供为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
(13)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报考者属报考单位:(略)
5.“(略)”((略).cn)打印的《贵州省2024年事业单位:(略)
6.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略)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等)。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测评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须(略)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略)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同时考生须书面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相关资格证书可延迟至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
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略)
考生应密切关注资格复审等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略)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名单(略)(市)(略)站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专业测试)及综合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各县(市)面试(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略)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略)
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专业测试)。《面试准考证》(略)(市)领取((略)站公告)。
(二)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环节成绩×笔试分值所占比例 + 面试(专业测评)环节成绩×面试(专业测试)分值所占比例(具体分值折算比例见附件3)。其中: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如遇考生放弃体检及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情况的,空缺岗位均不予递补。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成功人数达到1:3及以上,因笔试面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不含1:3)(含“可进入面试<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为笔试>”的考生)比例的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面试(专业测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略)(略)进行,(略)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时间及地点:(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略)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略)
(一)(略)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受过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三)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的;
(五)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六)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七)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九)已定向到其他(略)(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人员;
(十)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三支一扶”计划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24年2月25日前累计服务未满2周年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4年2月25日未完成项目服务期的,以及参加2024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十一)截至报名时止,属贵州省内各级事业单位:(略)
(十二)截至报名时止,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略)
(十三)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略)
(十四)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十五)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的(国外学历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认证书、资格证书等);
(十六)截止2024年12月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十七)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且无正当理由(仅指不可抗力)的;
(十八)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十九)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略)
(二十)有《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禁止从事相应行业的;
(二十一)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略)
报考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略)
九、审查备案
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略)(市)(略)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略)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略)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略)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其他事业单位:(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略)
十、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略)
(二)招聘单位:(略)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本《实施方案》及未尽事宜(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及监督电话如下,请考生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县(市)名称:(略)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略)
0855—(略)
0855—(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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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上报名技术(考务部门)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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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黔东南(略)(市)事业单位:(略)
附件2:黔东南(略)(市)事业单位:(略)
附件3:黔东南(略)(市)事业单位:(略)
附件4:贵州省2024年事业单位:(略)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模板仅供参考).doc
附件6:党员身份证明(模板).doc
附件7:减免报名费申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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