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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新华联富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预重整意向投资人第二次招募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岳阳 发布日期:2024-03-27
所属地区:湖南 - 岳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预告
更新时间:2024/03/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预重整
意向投资人第二次招募公告

(略)之一《决定书》,(略)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预重整期间,(略)、管理人与多家意向投资人接洽,经过招募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缴纳保证金及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等程序,最终有2家符合招募资格的意向投资人按要求缴纳了重整保证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略)预重整案的成功,其后,在岳阳中院的监督下,管理人组织意向投资人、主要债权人、债务人等召开重整投资方案的沟通会议以及评选会议。经过前期沟通、协商、谈判并经评审程序,(略)首选重整投资人,(略)备选重整投资人。2024年1月30日,本案召开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经临时债权人会议第一次预表决,(略)联合体提交的投资方案而制定的预重整方案暂未表决通过。
为顺利开展工作,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有效保障债权人、债务人权利,(略)的预重整价值,管理人根据案件进度第二次发布招募公告,欢迎有资金实力的单位:(略)
一、招募须知
(一)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投资人,本次招募以公开的方式:(略)
(二)本招募公告中所述信息并不当然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略)财务审计、评估及债权申报、经营状况等情况,(略)进行尽职调查,可在报名成功并缴纳保证金之后进行。管理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意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应以自行调查的结果作为投资决策依据。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的,(略)的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二、公司概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754454J
法定代表人
董献忠
住所
(略)滨江村三组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化工产品仓储及销售(危险化学品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燃料油、沥青、重质油、建筑材料的销售,公路、铁路运输代理服务,成品油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2年3月18日
营业期限至
2055年9月11日
(二)业务情况
(略)地处长江南岸,紧靠江边,在城陵矶下游12.5公里处,毗临湖南省重点工程—新港大型国际集装箱码头和岳化码头,北临长江,是湖南省对外的一个重要(略),水运条件十分优越。公司是一家集仓储、中转、物流和经营于一体的(略)重点现代物流企业。
(略)资质齐全,资产优良,有成品油仓储、批发和零售资质。公司占地87,624平方米,有27个成品油储罐,总仓储量8.46万立方米,有2个3,000吨级泊位的危化码头一座,占用长江岸线265米。码头由两座钢引桥和两艘长75米、宽14米的趸船组成,设计年吞吐量为137万吨,可以同时为两艘满载的油轮提供装卸服务。公司设有水上加油站,有水上加油船1艘,可为整个洞庭(略)客户及长江过往的船舶加油。
目前,(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等的影响,公司石油贸易业务已经暂停,主要依赖仓储经营收入维持日常经营开支。
(三)负债情况
1、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与预审查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共有22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893,704,000.33元。其中,3户债权人申报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申报金额269,994,222.28元,19户申报普通债权,申报金额623,709,778.05元。
经管理人预审查,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已审查确认的债权人21家,确认金额为391,267,276.16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3家,确认债权金额共计179,821,682.53元;普通债权18家,确认债权金额共计154,929,101.38元。此外,劣后债权3家(持有劣后债权的2家债权人同时持有有财产担保债权),确认债权金额共计56,516,492.25元。
需要说明的是,(略)被裁定受理重整之前及重整受理后将可能继续出现债权申报且已申报的附利息债权将持续产生利息,本公告确认的利息暂计算至2023年5月4日(当日不计息),后续需根据重整受理情况计算至重整受理日,前述债权数据将作相应调整。
2、职工债权调查情况
截至审计基准日,(略)账面记载的应付职工薪酬计376,430.00元,系因记账周期原因产生,在正常支付状态中。根据管理人核查,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略)不存在职工债权。
3、税款债权调查情况
截至审计基准日,(略)税款债权为2,900元,为计提印花税。根据管理人核查,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略)不存在欠缴税款情况。
意向投资人亦可在缴纳保证金、出具《保密承诺函》(略)的债权债务情况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并以自行调查的结果作为投资决策依据。
(四)主要资产情况
(略)名下主要资产为土地使用权、不动产、车辆、机器设备,船舶等。
资产主要包括位(略)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共计423.71㎡;车辆3台;储油罐、输油管、加温设施、消防配套设施、流量计、管道阀门、污水处理装置、制氮装置、(略)(略)(略)(略)等机器设备;油船1艘,趸船2艘。
(略)提供的信息,后续若有相关权利人提出主张,管理人将依据实际的调查核实情况做必要的变更。(略)名下资产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权属、现状、权利负担、司法强制措施等)请意向投资人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并以自行调查的结果作为投资决策依据。
三、招募原则及(预)(略)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的,(略)现状进行投资,管理人将如实、公开、透明接受投资方尽职调查,投资方自行对投资可行性、价值、风险进行评估。
(略)预重整投资人的,(略)或管理人将与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并参与起草《预重整方案》,该预重整方案需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并经法院裁定批准。预重整投资人需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预重整义务,享有权利。
四、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三)意向投资人具备确定性的投资资金来源,能出具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并在合理时间支付保证金、投资款,且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应当全部符合第(一)、(二)条所列报名条件,至少有一个投资人符合第(三)条所列报名条件。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形式报名本次招募的,应当明确其中一家意向投资人为主申报机构,并提交联合体协议原件和其他联合体方的委托文件,并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略)
(五)意向投资人(含其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略)的业务形成上下游的产业协同效应,能够持续产生正向收益,(略)的市场竞争力及可持续经营能力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管理人根据预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特别说明:在第一轮招募中,经过前期沟通、协商、谈判并经评审程序,(略)首选重整投资人。(略)联合体提交的投资方案而制定了预重整方案,前述预重整方案经过了临时债权人会议的预表决,预表决暂未通过。为有效保障债权人、债务人权利,尽可能多地招募投资人并制定最有利于债权人、债务人的预重整方案,(略)的预重整价值,管理人未另行组织债权人会议对前述预重整方案进行正式表决,而是公开发布招募公告进行第二轮投资人招募。故在本轮招募中,(略)联合体因在第一轮招募中已经完成主体资格审查并已交纳重整保证金、提交了投资方案而自然成为本轮招募中的预重整投资人之一。
五、参与预重整投资流程
(一)报名阶段
(略)预重整的投资人请按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略)
1.报名时间:意向投资人应在2024年5月15日17时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肆份)提交以下地点:(略)
2.报名地点:(略)
(1)报名地点:(略)
(2)电子邮箱:(略)
(3)联系人:(略)
(4)联系电话:(略)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1),应附投资人基本情况、投资意向、资金实力及资金来源的计划等;联合体报名的,还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原件和其他联合体方的委托文件,并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略)
(2)报名承诺函(见附件2);
(3)保密承诺函(见附件3);
(4)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业绩情况、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有相关项目经验也可以进行说明);
(5)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6)征信证明、资金实力证明以及其他资产证明;
(7)载明联系人:(略)
上述报名材料纸质版应装订成册,提交一式肆份,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每份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每份材料应由本人签字捺印;如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每一成员均需加盖公章或签字捺印,牵头投资人加盖骑缝章或签字捺印,并由牵头投资人负责提交上述报名材料。附件2和附件3的承诺函模板不接受实质性内容修改。
(二)初步筛选
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意向投资人。如报名材料需补正,意向投资人应在管理人要求的时限内补正并再次提交材料,否则视为意向投资人未完成报名。尽职调查期间不因意向投资人对报名材料的补正而延长。
(三)尽职调查
初步审核通过的意向投资人,需根据管理人的通知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1,000,000.00),账户信息将随审核结果通知一并告知。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招募。
(略)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自行承担。(略)积极配合尽职调查工作,同时管理人亦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核查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相关的资格、条件。尽职调查具体要求和时间以管理人后续通知为准。
(四)提交投资方案
尽职调查工作结束后,有意向继续参与后续预重整程序的重整投资人应按管理人的要求向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缴纳重整保证金人民币900万元(大写:玖佰万元整),尽调保证金100万元自动转化为重整保证金。付款时备注请注明:富润石化重整保证金。无意向继续参与后续预重整程序的重整投资人,可向管理人书面提交返还尽调保证金的函件,管理人将在收到函件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按照管理人要求的时间、条件提交具备法律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具体时间根据预重整各项工作进度另行通知)。重整投资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资人基本情况;
2.投资人优势;
3.(略)
4.重整资金的来源;
5.(略)的后续经营方案;
6.债权分类;
7.债权调整方案;
8.债权受偿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有财产担保债权、普通债权、劣后债权等的受偿方案);
9.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10.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11.(略)重整的其他方案。
意向投资人未提交或逾期提交投资方案,均视为放弃遴选资格以及放弃继续参与投资。
(五)遴选投资人
管理人将在岳阳中院监督下,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资金实力、业绩规模、产业协同性等方面综合考虑进行审查、评审。如有多家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重整的,管理人将通过遴选方式:(略)
(六)签署协议
经评选确定投资人后,(略)或管理人将与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经最终遴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其履约保证金(不计息),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该履约保证金将作为投资人的投资价款(不计息)。未按本公告要求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退出本次招募工作,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管理人有权更换投资人或重新开展招募工作。
六、其他
(一)(略)预重整的重大事项或岳阳中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撤回或增加招募计划,不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二)(略)债权人可报名参与本次预重整招募。
(三)管理人在优先考虑意向投资人的整体投资方案的同时,欢迎意向投资人对共益债、资产、债权类资产等进行投资。
(四)管理人有权根据情况,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五)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予以修订和解释。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投资项目。

(略)临时管理人
2024年3月27日
附件附件2-意向投资人报名承诺函.docx下载
附件3-保密承诺函.docx下载
附件1-报名意向书.docx下载
富润石化投资人招募公告(第二次)-(略).docx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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