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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釜山新村及周边片区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滁州 发布日期:2024-03-29
所属地区:安徽 - 滁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czqjgc(略)各潜在投标人:现对“(略)釜山新村及周(略)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问题:1、招标文件工程进度款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施工过程结算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5%,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8%.....”此处施工过程结算款是否应为施工过程进度款?
答:施工过程结算款为施工过程进度款。
问题:2、(略)审核并出具的审核报告为准.....结算价款是由财政局出具的审核报告为准,是指施工过程进度款也需要经过财政局审核吗?
答:施工过程进度款不需要财政局审核。
问题:3、承包人提交支付申请经发包人审查通过后,由发包(略)财政申请支付,具体支付时(略)财政统筹确定,承包人不得以支付不及时为理由,而拖延开工、延误工期或向发包人索要赔偿支付等行为。部分项目在招标文件未明确详细的付款周期,中标后招标人:(略)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此答疑澄清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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