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
(略)
(略)采购项目名称:
(略)
1灵沼街道沣镐大道(
(略)—
(略))清表及垃圾清运项目采购内容:灵沼街道沣镐大道(
(略)—
(略))清表及垃圾清运项目;主要功能或目标:该项目位于灵沼街道大丰村,沣镐大道(
(略)—
(略))用地红线范围内集体土地范围内清表、砖混结构拆除、硬化地面破除以及垃圾清运。;需满足的要求:1、项目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全部采用机械清运的施工方法,严禁人工清运。2、清表至现有地面以下0.4米完成场地平整。3、
(略)管理部门要求安装冲洗台、限高栏、联网监控和空气检测装置等,确保设备正常使用。4、清表产生的全部垃圾,严格按
(略)线和倾倒场地清运,不得冒尖装栽、
(略)抛洒。5、垃圾清运最终达到原有地面以下0.4m全部垃圾清运完毕,现场无任何遗留物(最后以采购人:
(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
(略)
(略)办事处
2024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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