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略)
关于印发五
(略)202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略)
《五
(略)202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略)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
(略)
2024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五
(略)202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一、编制目的、意义和依据(一)编制目的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科学调控
(略))等文件要求,结合五
(略)的经济发展情况,特编制本计划。
(二)编制意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在充分研究
(略)场规律、把握
(略)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现实供需要求编制的,具体意义表现在:
1.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利于促进土地供应的合理性,解决土地供应中存在的问题;
2.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利于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
3.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利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的实施;
4.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新政,为地方经济服务。
(三)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
(略)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5.《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7.《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6号);
8.《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2019年修正);
9.《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
(略));
10.《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落实“两个暂停”政策进一步促进房
(略));
11.《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琼府〔2017〕76号);
12.《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见》(琼府〔2018〕3号);
13.《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
(略));
14.《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
15.《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2020年6月1日颁布);
16.《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琼府〔2021〕44号);
17.《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琼自然资用〔2023〕12号);
18.《海南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2023年3月1日施行);
19.《五
(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略)年)》;
2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略));
2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11月22日施行);
2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
(略));
2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
(略));
24.《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
(略))。
二、编制范围、期限和原则(一)编制范围及期限本次土地供应计划编制的涵盖范围为五
(略)整
(略)。
土地供应计划的编制期限为一年,即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编制原则1.统筹发展原则
坚持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相关规划紧密衔接,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确保五
(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目标得到具体落实。构建“中
(略)-重点乡镇-一般乡镇”三级城镇等级体系,融入“三极一
(略)”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保障五
(略)统筹发展。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充分认识
(略)的土地资源紧张和环境保护压力,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础,以土地用途管制为核心,严格控制增量用地供应,充分利用现有存量用地,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
(略)
3.供需平衡原则
分析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潜力,综合考虑五
(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工程技术措施和资金投入能力对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的平衡。综合五
(略)各区域、行业、部门对供应土地需求的合理性、科学性,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和评估土地利用挖潜能力为基础,提出土地需求和供应的相互协调、平衡的意见,达到供需平衡。
4.有保有压原则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要遵循“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限制用地项目目录》执行,优先安排社会民生项目用地,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严禁产能过剩、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项目用地。
5.优化配置原则
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要引
(略)产业用地项目
(略)开发边界内聚集,统一规划,提高产业项目的集约水平。同时根据《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对产业用地设定准入要求和管控标准。
三、计划供应总量2024年土地供应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为主,同时为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
(略)场,促进乡村振兴,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
(略)、同权同价。
五
(略)2024年度建设用地拟供应47宗,供应总量控制在158.4585公顷(合2376.8775亩)以内。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供应总量五
(略)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拟供应45宗,供应总量控制在157.4501公顷(合2361.7515亩,具体见表1)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为122.6839公顷,存量建设用地为34.7662公顷。
(二)供应结构五
(略)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居住用地1.6734公顷(全部为安置房),占供应计划总量的1.0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9.9795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25.39%;商业服务业用地15.7612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10.01%;工矿用地8.5863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5.45%;仓储用地1.7159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1.09%;交通运输用地73.0600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46.40%;公用设施用地2.7687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1.7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0.5715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6.71%;特殊用地3.3336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2.12%。
(三)供应布局落实国家和海南
(略)域发展战略、主体
(略)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严格执行“三区三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灾害风险控制线划定成果;加快五
(略)“六园”建设发展,打造中部生态
(略)化建设的典范;以“东控、西育、南优、北限、中融”空间发展战略,构建“两山环抱,两河为脉,一心两轴,一环一园,多点联动”的山水城交融的总体格局,引领国土空间全域全要素精准布局。
“一心”即中
(略)-南圣一体化发展核心,以现代服务产业为引领,集聚高新技术、贷后服务、医养康养、培训教育等现代服务产业,提升空间品质,营造“雨
(略)、州府故园”
(略)风貌,管控山水之间视线通廊,提
(略)综合服务水平,
(略)域集聚辐射带动能力,
(略)服务职能,补足民生服务短板,重点提升完善公共服务、交通及基础设施、环境品质,展示旅
(略)新形象。五
(略)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通什镇和南圣镇,其中通什镇供应以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为主,面积为92.1694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58.54%;南圣镇供应以商业服务业用地和工矿用地为主,面积为8.1078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5.15%。
“多点联动”即毛阳镇、番阳镇和水满乡等重点发展乡镇,是就近城镇化的主要载体,为农
(略)提供公共服务,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毛阳镇供应以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为主,番阳镇供应以工矿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为主,水满乡供应以商业服务业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为主;为做好毛道乡民生保障,拟安排一宗特殊用地。
优先保障省重大项目供应,2024年度计划供应省重大项目用地38.2150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24.27%,具体为五指山雨林茶产业融合发展
(略)(三期)项目等。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
(略))文件精神,4个中部生态
(略)市县之一的五
(略)施行“建设的住房只能面
(略)居民家庭销售”的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推动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五
(略)实际情况,目前居住用地需求较低,2024年度仅在通什镇安排一宗搬迁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面积为1.6734公顷。
(四)供应方式:
(略)
本年度内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计划全部以出让方式:
(略)
(五)供应时序五
(略)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第一季度拟供应土地3宗3.7939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2.41%;第二季度拟供应土地10宗33.0906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21.02%;第三季度拟供应土地5宗3.5557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2.26%;第四季度拟供应土地27宗117.0099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74.32%。
(六)供应导向1.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引领作用,引导建设项目选址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合理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国家重要矿产
(略)和地质灾害高
(略)。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
(略)域协调发展为抓手,强化战略、平台、产业、
(略)径;充分利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
(略)更新工具,承接国家战略资源导入,
(略),促进重点产业集聚,保障重点项目落地。
2.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紧密结合五
(略)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供应总量,按照“有保有压原则”,先重点后一般,先民生项目后开发项目,优先保证重大基础设施、社会民生项目的用地供应,构建优质均衡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和招商引资、优势产业用地需求。
3.优先供应存量土地,其次考虑增量土地供应
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的原则,在“严控增量,挖潜存量,保证重点,鼓励储备”总体思想的指导下,在土地供应中应采用适当从紧的政策,优先供应存量土地,其次考虑增量土地供应,以期达到国有建设用地的可持续利用。
4.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在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正常用地需求的前提下,严格执行行业用地标准,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势头;除重大、特殊项目外,严格控制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单独选址进行建设。严守基本农田这根红线,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的有效开发利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行为。
5.完善
(略)场配置
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公开的
(略)场,全面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不断
(略)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探索实施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制度,鼓励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采取有偿使用的方式:
(略)
6.加强土地储备调控
建立土地储备阈值机制,合理设定土地动态储备规模。通过土地储备制度,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有利于盘活存量土地资产,高效合理配置存量土地;通过土地收购、再整理和再开发,使一些规划不合理、环境较差的土地得以再利用,以促进土地升值,增加政府土地收益,保证国有土地资产的增值。
五、集体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五
(略)2024年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计
(略)共2宗,拟安排第三季
(略),面积为1.0084公顷(合15.126亩,具体见表2)。
(一)入市方式:
(略)
(二)入市用途2宗用地均为旅馆用地,面积分别为0.7339公顷、0.2745公顷。
(三)入市布
(略)计划中2宗用地均位于南圣镇。
六、供应计划实施(一)为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未列入供应计划的用地需求,
(略)政府批准,原则上不予安排供地。
(二)建立供地计划的社会参与制度,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创新公众参与方式:
(略)
(三)加大政府在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逐步健全各级执行部门共同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尽快做好实施土地供应中期计划涉及的产业政策、
(略)域、实施时序和规划条件等基础工作,加强协同配合,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
(四)有关部门应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参与征地、拆迁的组织实施工作,保证按时供地。对列入计划的宗地,要切实加快前期手续的办理,以保障年度供应计划的顺利完成。
(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当建立评价指标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评价,及时发现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实际困难,并提出改进计划实施效果的具体措施。通过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评价,为计划动态跟踪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并及时有效
(略)政府通报供应计划实施情况。
七、本计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发布日期:2024年3月31日
施行日期:2024年3月31日
附表1
五
(略)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
(略)
用途
数量
供应方式:
(略)
合计
居住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
工矿
用地
仓储
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特殊用地
小计
市场化商品住宅
安居房
市场化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
安置房(棚改、回迁)
公共租赁住房
其他住房
出让
30.9286
0
0
0
0
0
0
0
0
0
15.7612
8.5863
1.7159
4.6455
0
0.2197
0
划拨
126.5215
1.6734
0
0
0
0
1.6734
0
0
39.9795
0
0
0
68.4145
2.7687
10.3518
3.3336
总量
157.4501
1.6734
0
0
0
0
1.6734
0
0
39.9795
15.7612
8.5863
1.7159
73.06
2.7687
10.5715
3.3336
占比
1.06%
0.00%
0.00%
0.00%
0.00%
1.06%
0.00%
0.00%
25.39%
10.01%
5.45%
1.09%
46.40%
1.76%
6.71%
2.12%
注:1.土地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统计。
2.总供应土地45宗,总面积157.4501公顷(2361.7515亩),以出让方式:
(略)
3.居住用地供应量为1.6734公顷(25.101亩),土地出让价款0万元;其中安置房(棚改、回迁)1.6734公顷(25.101亩)。
4.拟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来源为存量建设用地的34.7662公顷(521.493亩),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的122.6839公顷(1840.2585亩)。
附表2
五
(略)2024年度集体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
(略)
用途
五
(略)
数量
合计
居住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
工矿
用地
仓储
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特殊用地
小计
市场化商品住宅
安居房
市场化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
安置房(棚改、回迁)
公共租赁住房
其他住房
总量
1.0084
0
0
0
0
0
0
0
0
0
1.0084
0
0
0
0
0
0
占比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土地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统计。
附表3
五
(略)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单位:
(略)
(略)
(略)
(或项目名称:
(略)
宗地
位置
宗地面积(平方米)
宗地用途
供地方式:
(略)
供地
时间
土地来源(新增/存量)
省重大项目对应情况(
(略)、名称:
(略)
备注
一级类
二级类
1
WZSJS-2012-89(仙归园公墓)
毛道乡
33336
特殊用地
殡葬用地
划拨
第一季度
新增
2
五
(略)
通什镇
72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划拨
第一季度
存量
3
WZSJS-2022-17(特殊教育学校)
通什镇
388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教育用地
划拨
第一季度
新增970/存量2913
小计
37939
1
WZSJS-2022-36(矿泉水)
南圣镇
51078
工矿用地
工业用地
出让
第二季度
新增
2
WZSJS-2022-55(仁居花园广场地块)
通什镇
2197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广场用地
出让
第二季度
新增
3
五指山中学扩建项目(一期工程)
通什镇
3230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教育用地
划拨
第二季度
新增17500/存量14800
177、五指山中学扩建项目(一期工程)
4
五
(略)工程项目
番阳镇
12541
交通运输用地
(略)用地
划拨
第二季度
新增
5
五
(略)山海高速延长线南圣互通连接线项目
通什镇
2642
交通运输用地
(略)用地
划拨
第二季度
新增2630/存量12
6
五
(略)(略)政工程(第一、二、三、四标段)项目
通什镇
131128
交通运输用地
(略)用地
划拨
第二季度
新增129778/存量1350
7
五
(略)工程(一、二、三期)项目
通什镇
56676
交通运输用地
(略)用地
划拨
第二季度
新增
8
五
(略)(略)口(一期)项目
通什镇
16939
交通运输用地
(略)用地
划拨
第二季度
新增1563/存量15376
9
五
(略)(略)口(二期)项目
通什镇
24660
交通运输用地
(略)用地
划拨
第二季度
新增15247/存量9413
10
WZSJS-2023-77-1
通什镇
745
商业服务业用地
商业用地
出让
第二季度
存量
小计
330906
1
WZSJS-2023-4(市嘉佳幼儿园扩建项目)
通什镇
7286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教育用地
划拨
第三季度
存量
2
WZSJS-2020-19、WZSJS-2020-20、WZSJS-2020-20-A、WZSJS-2022-31、WZSJS-2022-32、WZSJS-2023-1、WZSJS-2023-2[
(略)(略)(三期)项目]
通什镇
745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划拨
第三季度
存量
199、
(略)(略)(三期)项目
3
五
(略)搬迁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
通什镇
16734
居住用地
安置房
划拨
第三季度
新增16640/存量94
176、五
(略)以通什为载体的生态型城镇化试点项目
4
WZSJS-2013-39-C
通什镇
2717
商业服务业用地
商业用地
出让
第三季度
存量
5
WZSJS-2013-39-D
通什镇
1366
商业服务业用地
商业用地
出让
第三季度
存量
小计
35557
1
WZSJS-2021-64-AB(冻干厂)
番阳镇
34785
工矿用地
工业用地
出让
第四季度
新增
2
WZSJS-2022-1(五指山雨林茶产业融合发展
(略)项目)
水满乡
85793
商业服务业用地、仓储用地
商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80:20)
出让
第四季度
新增82100/存量3693
129、五指山雨林茶产业融合发展
(略)项目
3
五指山骑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通什镇
6116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体育用地
划拨
第四季度
新增56918/存量4246
176、五
(略)以通什为载体的生态型城镇化试点项目
4
WZSJS-2023-5地块(五
(略)再生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建设项目)
通什镇
27687
公用设施用地
环卫用地
划拨
第四季度
新增22043/存量5644
5
五
(略)人防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通什镇
41966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广场用地
划拨
第四季度
新增39078/存量2888
176、五
(略)以通什为载体的生态型城镇化试点项目
6
新汽车客运站
通什镇
46455
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场站用地
出让
第四季度
新增
7
WZSJS-2021-68(五
(略)山海高速畅好出入口改造及绿化改造项目)
通什镇
31780
交通运输用地
(略)用地
划拨
第四季度
新增19394/存量12386
8
WZSJS-2020-91(五
(略)市政工程项目)
通什镇
9579
交通运输用地
(略)用地
划拨
第四季度
新增8473/存量1106
9
WZSJS-
(略)-1(水满客运站)
水满乡
5062
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场站用地
划拨
第四季度
新增
10
WZSJS-2023-52地块(五
(略)花满溪精品民宿项目)
通什镇
8913
商业服务业用地
商业用地
出让
第四季度
新增7727/存量1186
11
WZSJS-2023-24、25、26、27、28、29、30、31(泓茗居项目)
通什镇
45237
商业服务业用地
商业用地
出让
第四季度
新增25975/存量19262
12
生态精
(略)
南圣镇
30000
商业服务业用地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出让
第四季度
新增
13
五指山通什郊野公园
通什镇
31498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园绿地、文化用地(80:20)
划拨
第四季度
新增31071/存量427
14
(略)入口服务基地项目
水满乡
11215
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场站用地、文化用地(35:65)
划拨
第四季度
新增
15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入
(略)项目(毛阳入口服务基地)
毛阳镇
7582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文化用地
划拨
第四季度
新增
16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入
(略)项目(南圣入
(略))
通什镇
3663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文化用地、其他交通设施用地(70:30)
划拨
第四季度
新增
17
民族自然博物馆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通什镇
52795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广场用地、文化用地
划拨
第四季度
新增14606/存量38189
176、五
(略)以通什为载体的生态型城镇化试点项目
18
(略)(略)及配套设施项目
毛阳镇
800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教育用地
划拨
第四季度
新增7855/存量150
19
小岛公园停车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通什镇
2667
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场站用地
划拨
第四季度
存量
176、五
(略)以通什为载体的生态型城镇化试点项目
20
新征程大厦周边山体综合修缮建设项目
通什镇
10891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公园绿地
划拨
第四季度
新增
176、五
(略)以通什为载体的生态型城镇化试点项目
21
(略)延长线贯
(略)政基础设施项目
通什镇
36751
交通运输用地
(略)用地
划拨
第四季度
新增29215/存量7536
176、五
(略)以通什为载体的生态型城镇化试点项目
22
(略)在水一方
(略)西
(略)政基础设施项目
通什镇
8203
交通运输用地
(略)用地
划拨
第四季度
新增7034/存量1169
176、五
(略)以通什为载体的生态型城镇化试点项目
23
南圣河大桥(南圣互通段)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通什镇
11305
交通运输用地
(略)用地
划拨
第四季度
新增1504/存量9801
176、五
(略)以通什为载体的生态型城镇化试点项目
24
南圣河大桥(应示村段)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通什镇
6829
交通运输用地
(略)用地
划拨
第四季度
新增4092/存量2737
176、五
(略)以通什为载体的生态型城镇化试点项目
25
(略)贯
(略)政基础设施项目
通什镇
7298
交通运输用地
(略)用地
划拨
第四季度
存量
176、五
(略)以通什为载体的生态型城镇化试点项目
26
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
(略)建设项目(一期)
通什镇
13659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教育用地
划拨
第四季度
新增
27
国道G540毛九线毛阳至抱由段改建工程(五指山段)
番阳镇、毛阳镇
305170
交通运输用地
(略)用地
划拨
第四季度
新增142139/存量163031
小计
(略)
注:1.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址所封闭的地块。
2.土地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统计。
附表4
五
(略)2024年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单位:
(略)
(略)
(略)
宗地
位置
宗地面积
(平方米)
宗地用途
供地方式:
(略)
供地时间
土地来源(填写新增/存量)
省重大项目对应情况(
(略)、名称:
(略)
备注
一级类
二级类
1
WZSJS-2019-66
南圣镇
7339
商业服务业用地
商业用地
集体存量经营性建设用
(略)
第三季度
存量
2
WZSJS-2019-78
南圣镇
2745
商业服务业用地
商业用地
集体存量经营性建设用
(略)
第三季度
存量
小计
10084
注:1.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址所封闭的地块。
2.土地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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