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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永定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车辆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湖南 - 张家界 发布日期:2024-04-01
所属地区:湖南 - 张家界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4/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公务车辆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略)的委托,(略)公务车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略)
2.(略)
(略):永定财采计[2024]045号
(略)(略)29-34
(略):ZCJY(略)
3.采购项目预算:100万元
4.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车辆为国产新能源车,越野车2辆,小轿车3辆,合计5辆,详见谈判文件。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略)
6.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招标文件售价:0元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
(略)包名称:(略)
投标保证金获取:(略)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略)
投标截止时间:(略):00:00
开标时间:(略):00:00
开标地点:(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略)
9.其他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其他说明;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略)
10.采购项目联系人:(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邮编:427000
电话:(略)
传真:(略)
发布时间:(略):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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