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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辽滨经开区信访工作部关于聘请专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辽宁 - 盘锦 发布日期:2024-04-01
所属地区:辽宁 - 盘锦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4/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盘锦辽滨(略)信访工作部关于聘请专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略):LNZZ-(略)-18)
项目所(略):辽宁省,(略)
一、招标条件
本盘锦辽滨(略)信访工作部关于聘请专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略)
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指派专职律师到(略)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锦辽滨(略)信访工作部关于聘请专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锦辽滨(略)信访工作部关于聘请专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略)
(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略)
(略))开标室
七、其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
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以上文件加盖企业鲜章)
4.售价:5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项目公告发布媒介:(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163.com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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