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广西九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 - 柳州 发布日期:2024-04-01
所属地区:广西 - 柳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4/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略):YT2024-NH073S)
项目所(略):广西壮族(略),(略)一、(略)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5万元,(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略)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略)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略)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且具备国家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有效。如分支机构参加谈判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授权并由总所承诺承担执业责任(每个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谈判,不接受总所及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次谈判,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按无效文件处理)。供应商为总所的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提供《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总所授权及由总所承担执业责任的承诺书。若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在年检的,报价单位:(略)
(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国家(略)场准入等情形;(4)单位:(略)
(5)供应商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声明函”
(略)(略).cn)生成完整的《(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且报告生成时间为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内,否则视为无效。(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供应商无需提供)(6)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略)查询不到的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说明)(7)供应商没有(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供应商提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说明)(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9日08时40分递交方式:(略)
对接后续财产分配等工作,(略)的合法权益。
(略)(略)径指导及法律咨询,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资产及负债等情况,出具相关报告及法律尽调等报告;(略)必要时协助债务人引入意向投资人,(略)的合法权益;1.3.(略)、债务人与其出资人、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协商谈判,制定相关清偿等方案1.4服务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1.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不划分标段。
2.谈判文件的获取:(略)
2.1.(略)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略)登记注册和审核(网址:https://(略),点击【注册】--【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略)上传的“(略)-供应商注册操作指引”)。(略)(略)参与后续投标事宜,详见“(略)-供应商投标指引”。
(略)供应商登记注册咨询电话:(略)
(略)系统操作咨询电话:(略)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略)咨询时间可对供应商注册指引、下载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等内容进行操作指导,其他问题仅支持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8:00。)报价事宜联系人:(略)
2.1.(略)项目,必须“(略)下载采购文件”,(略)报价,否则视为不满足采购要求。
2.(略)(网址https://(略)),投标人自行下载文件资料【★必须在文件获取:(略)
2.3文件的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3.报价文件递交3.1响应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9日08时40分00秒;(略);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无需递交纸质版报价响应文件。
3.2逾期上传的电子报价响应文件,(略)将予以拒收。
3.3供应商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审工作组对其作否决报价处理:(1)与其他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IP地址:(略)
一致;(3)(略)卡MAC地址:(略)
一致;(2)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略)
4.1谈判时间:2024年4月9日08时40分截止后为采购工作组与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略)
4.2谈判方式:(略)
5.监督及投诉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略)
(略)
(略)04
八、(略)经营发展部。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电子邮件:(略)@qq.com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原文图片下载2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