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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应用软件运维外包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4-01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2024(略)应用软件运维外包服务项目合同公告((略):JS(略)
一、内容:
一、(略):JS(略)二、合同名称:(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三、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系址:江苏(略)
联人:程先生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系址:江苏(略)
联人:王婷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人:(略)
采购合同
(略):JS(略)
项目名称:(略)
服务项目

方:(略)(略)

方:(略)
签订日期:2024年3月4日
1-
(略):JS(略)
甲方:(略)(江苏省
乙方:(略)
(略))
住所地:江苏(略)
住所地:(略)
1号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的竞争性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参见招标文件),详见乙方响应文件。
2、服务期:1年,2024年3月4日起至2025年3月4日止。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单价为玖拾柒万捌仟元(大写)人民币,总价款为
玖拾柒万捌仟元(大写)人民币。
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
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除本项目约定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收费要求。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JS(略)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供
应商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略)
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
(2)技术规格响应表;
(3)谈判承诺/服务承诺;
(4)成交通知书;
(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
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
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第六条交付和验收
-2-
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1年完成运维相关工作,乙方至少提供2名工程师驻场服务,其
中1人从事数据服务和1(略)保障服务。
2、甲方在合同服务期结束后,有权依照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对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和交
付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具体验收与考核办法见标书采购需求部分。因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
合标准导致甲方重复支出验收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3、经验收或考核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完善,
直至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标准。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相关要求,或者导致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
第八条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付款条件: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共计人民币¥489000.00
元,大写:肆拾捌万玖仟元整。
(2)全部项目服务结束,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付清余款,共计人民币
¥489000.00元,大写:肆拾捌万玖仟元整。
(3)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任何款项,
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4)扣费条款:因乙方运维人员违规操作,违反有关安全运维管理规定,受到国家和
省有关部门安全通报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直接扣除乙方合同尾款(合同总金额的50%),乙
方须继续正常履行相关职责。
4、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交行南京卫岗支行;账号:(略)(略)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
额的千分之五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
3、如乙方不能交付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如
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同时乙方
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5、乙方所交付的成果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
支付合同总款20%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
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
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
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
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
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9、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
金。
10、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因解决合同纠纷问题所产生的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公证
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
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严重后果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
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
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4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略)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
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附件: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2
日期:
2024.
3.12
日期:
(略)
(1)
-5-
原文图片下载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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