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
为了及时启动
(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略)大山能投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相关要求,为深入推进大山镇光伏电站项目健康发展,通过精准招商,
(略)建设
(略)大山能投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并签订了《
(略)大山能投农业光伏电站项目招商引资协议》,项目正式开始启动建设。为确保
(略)大山能投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用地,切实有效推动项目实施,维护农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开展土地流转工作,现向社会发布公告如下:
一、
(略)大山能投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建设
(略)范围为:上务村、耳期村、大山居委会(东至上务村赵家湾、耳期村雷家坡、插红旗堡,南至耳期村周家湾、烂滩,西至上务村长坡、耳期村林场,北至上务村大地堡,具体建设四至界限详见规划图)。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严禁任何单位:
(略)
三、严厉打击骗取经济补偿行为,以抢栽、抢种、抢建等违法行为和使用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土地面积,冒充所有权人等手段骗取相关经济补偿的,依法没收非法所得。
四、
(略)大山能投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建设
(略)域范围之内涉及的单位:
(略)
特此公告
(略)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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