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执勤执法警示案例拍摄设备”(二次)项目
采购公告
(略)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执勤执法警示案例拍摄设备”(二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
(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略):JJZDXF
(略)
2.项目名称:
(略)
3.采购人:
(略)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预算金额:人民币7万元(含税)。
3.最高限价:人民币7万元(含税)。
三、采购项目情况
本项目一个包,采购供应商1名。采购“执勤执法警示案例拍摄设备”1套(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采购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略)
公告方式:
(略)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报名及询价采购文件获取:
(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3日9:00时至2024年4月8日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
(略)
七、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价开始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9日9:2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自带密封的响应文件现场递交。
2、询价开始时间:2024年4月9日9:30时(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
(略)
八、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略))。
九、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略).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
(略)(
(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如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十、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略)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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