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2023)粤0106执恢312号
(略)上(网址:
(略)),户名:
(略)(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变卖期为60天,变卖开始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上午10时起,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略)605房,房屋建筑面积:79.647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72.6825平方米。
(略)价:
(略)元,起拍价:
(略)元,保证金:23万元,增价幅度:
(略)及其倍数。[法院负责标的物的清场交付。]
特别提醒:竞买人交齐变卖价全款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
(略)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提醒:变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变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变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
(略)
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咨询电话:
(略)。
咨询、看样服务:来拍法服,联系电话:
(略)
预约看样:2024年4月24日上午10时,集中地点:
(略)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因变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六、变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所交付的变卖价全款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得者应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将变卖成交价尾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略)。
七、
(略)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特别提醒:
(略)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或看样服务,均不会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根据最高院相关规定,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优先从成交价款中支付。请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拍卖咨询电话:来拍法服,
(略)
监督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略)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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