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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发布日期:2024-04-02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4/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联人:张
福建省“(略)+监管”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ZXWT-2024-79)
项目所(略):福建省
一、招标条件
本福建省“(略)+监管”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7万元,(略)。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7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福建省“(略)+监管”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福建省“(略)+监管”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凡
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等
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
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
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
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
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
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包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D、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
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次磋商。评审小组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国政府采
(略)(w.ccE(略))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
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其它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合格的供应商。
注:1)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
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磋商,并
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
加盖供应商单位:(略)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针对“资格标准(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
单位:(略)
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
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
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其他方式:(略)
(略)址:http:/(略).aspx?NewsID=7)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
(略)邮箱:(略)
响应文件。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电子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略)
(略)开标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略)
(略)开标厅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ZXWT-2024-79;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标的名称:(略)
数量:1项;
服务内容及要求:本项目将采购福建省“(略)+监管”系统运维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故障
修复处理,漏洞整改,重保及应急事件支撑,(略)功能及性能等,具体详见磋商
文件第三章: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70000(元);
磋商保证金:37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
执照等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
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
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
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
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
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包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D、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
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次磋商。评审小组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国政府采
(略)((略).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
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其它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合格的供应商。
注:1)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
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磋商,并
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
加盖供应商单位:(略)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针对“资格标准(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
单位:(略)
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
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
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略)财务部
方式:(略)
他方式:(略)
址:http:/(略).aspx?NewsID=7)(略)
邮箱:(略)
文件。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电子版)。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略)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略)
六、发布媒体
有关本项目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及资料下载,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
(略)(https:/(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http:/(略)(略)站发布,(略)站,以
免错漏重要信息。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
开户名:(略)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略)杨桥支行
(略)(略)(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2、(略)(略)转802
八、监督部门
(略)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2
电子邮件:/
招标人:(略)
(签名)
招标人:(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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