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新野政采公开-2024-12)
项目所
(略):河南省,
(略),
(略)一、
(略)(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调查采样、土壤样品检测服务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33.76万元,
(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第一标段
(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检测化验;第二标段:
(略)第三次全国土壤
(略)级土壤志编制、成果汇总验收、数据库建设等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第一标段;(002)
(略)第三次全国土壤
(略)级土壤志编制、成果汇总验收、数据库建设等;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略)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事业单位:
(略)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声明函)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
(略)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免税证明);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证明。)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略)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3.6单位:
(略)
3.7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技术要求的资质和条件。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实施方案》、《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作业指导书》操作,土壤检测化验室须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内或须在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小组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内(
(略)页截图);第二标段:供应商需要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要求进行操作,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要具有与分项成果相匹配的技术团队,主要包括土壤学、土壤数字制图、GIS、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相应的专家(提供承诺函);要加强对成果数据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要有存储数据信息安全保密的环境(提供承诺函)。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的规定,采购人:
(略)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002
(略)第三次全国土壤
(略)级土壤志编制、成果汇总验收、数据库建设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略)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事业单位:
(略)
3.7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技术要求的资质和条件。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实施方案》、《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作业指导书》操作,土壤检测化验室须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内或须在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小组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内(
(略)页截图);第二标段:供应商需要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要求进行操作,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要具有与分项成果相匹配的技术团队,主要包括土壤学、土壤数字制图、GIS、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
等相应的专家(提供承诺函);要加强对成果数据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要有存储数据信息安全保密的环境(提供承诺函)。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的规定,采购人:
(略)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
(略):新野政采公开-
(略)、项目名称:
(略)
(6)服务期限:第一标段: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第二标段: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内完成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位)企业、支持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略)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事业单位:
(略)
3.7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技术要求的资质和条件。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实施方案》、《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作业指导书》操作,土壤检测化验室须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内或须在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小组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内(
(略)页截图);第二标段:供应商需要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要求进行操作,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要具有与分项成果相匹配的技术团队,主要包括土壤学、土壤数字制图、GIS、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相应的专家(提供承诺函);要加强对成果数据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要有存储数据信息安全保密的环境(提供承诺函)。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
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的规定,采购人:
(略)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三、获取:
(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按照《
(略)要求,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登录“
(略)(略)”(
(略))在线打印《
(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作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评审时作为享受政策支持的依据。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
(略)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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